書記官除了是面對民眾的第一線人員,開庭紀錄、聯繫當事人、跟著法官檢察官辦案等,都是書記官的工作,但過勞情況卻少有書記官願意具名揭露,(攝影:李智為)
勞動現場過勞的狀況,也在司法機關發生。坐在法庭中拼命打字的書記官,除了是面對民眾的第一線人員,開庭紀錄、歸檔總卷、聯繫當事人、跟著法官檢察官辦案等,都是書記官的工作。但過勞情況卻少有書記官願意具名揭露,多透過臉書粉絲專頁「台灣書記官工會」與「靠北書記官」吐苦水。
前台北地檢署書記官陳建曄,也是臉書粉絲專頁台灣書記官工會與靠北書記官的小編。已離開書記官職務的他,卻還是不斷爭取基層司法人員的權益,除了與法警工會同時分別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目前也就書記官及法警值班應給付加班費,向台北地檢署提起行政訴訟。
陳建曄拿出任職書記官時,加班的總時數。光是2017年,就有超過六個月以上總工時爆表,超過200個小時,加班時數都超過可報加班時數的2倍,但根據台北地檢紀錄書記官的加班時數規定,4500元的加班費上限再除以時薪,以陳建曄的時薪來計算,每個月可以報的加班時數只有16小時。
當基本工資已來到時薪150元,但基層司法人員的值班費卻還停留在時薪70元。除了值班費過低的狀況,陳建曄希望透過訴訟,將值班費爭取為加班費,另外則是可自行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但他指出,現行公部門預算不足情況下,只能換補休,但規定一年內休完的結果,往往是假休不完。
談到值班制度,不同地區的院檢有不同狀況,陳建曄曾任職台中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他指出,過年的酒駕專案時期,一晚就可以收140案,平常值班大概40件,但偏遠地區不會達到這個數量,至於台北則是常態性一天都會收到20案,但質量也高出其他地區許多。
而這也會延伸出不同地區書記官勞逸不均的問題,導致專案多、收案多的單位,書記官過勞工作。陳建曄認為,加班費應該核實,不應該變成加班很多,卻有上限,而沒有實際加班需求的人員就回家。
監委仉桂美、王美玉曾提出的調查報告曾指出,刑事訴訟法通過「禁止深夜訊問」制度後,一、二審法官及書記官可以在23點之後回家待命值班,照領值勤費,經法警通知突發事件才需回到工作現場,但法警卻要在院檢值勤,監察院也指出應再研議。
復審成功後,陳建曄爭取到部分的加班費認定,但他卻罕見地在行政訴訟中,要求書記官23點後在家待命的值勤費算成加班費,他說,這也當庭引起法官疑惑,要陳建曄提出找理由說服法官。陳建曄解釋,他的最終目標是「廢除值班制度」,改成「輪班制」,但問題在於立法院沒有預算,北檢在法庭中的答辯,也多次表達如果有經費,很樂見輪班制及多給加班費,但目前就是沒錢。
對於陳建曄的策略,也引起書記官群體中不同的意見,有人不能認同在家待命還要領加班費這點,也有人認為值班就是書記官的天職,就認命去做,另外,則有案件量較少的人員認為,把值班費改為加班費,實際上24小時時薪70元的執班費,反而比他們報兩三小時的加班費來的高,調整為加班費,反而損失更多費用。陳建曄說,贊同他訴訟的多是主張廢除值班制的書記官。
在持續爭取權益的路上,陳建曄說,他很幸運地,沒有遇到上級打壓的狀況,但書記官內部中,更嚴重的問題是職場霸凌,曾有錄事疑似因職場霸凌自殺,他說,這些都是真實的狀況,面對惡質的檢察官,上級主管無法出面保護書記官,導致基層司法人員也不敢在機關內發聲,只能私下哭訴。陳建曄說:「我希望把自己過得很好,才能鼓勵更多書記官出來發聲,不然做這件事,也要放棄生活。」
「我只是想要一個合理的制度,上班不是機器人。」陳建曄直言,要先從司法環境改善勞權,他舉例說,當法官面對法庭中的勞資爭議時,難道會判了勞方加班費,回頭再跟書記官說留下來加班把工作做完,司法應該做表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