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14日強調,在香港人權疑慮未能消除以前,台港之間難以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因港女在台命案而衍生出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法務部更曾公開指稱樂見香港與台灣修法互動。對此,法務部14日發布新聞稿強調,此次香港送中條例內容,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之人權是否可獲保障之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台港間難以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法務部指出,做為台灣刑事司法互助主管機關,一向認為:正義的實現是世界各國、各地區應共同追求的目標,不應因法制差異而有不同,也不應因雙方未簽訂司法互助協定而受到阻礙。
法務部指出,香港保安局於2019年2月12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回應台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
法務部認為,香港作為獨立之司法轄區,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與台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法務部向來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若沒有前揭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法務部指出,此次香港送中條例內容,將使任何身在香港之人,不論其國籍為何,均有被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之可能,此舉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之人權是否可獲保障之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台港間實難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有鑑於此,法務部於2019年5月22日在本部記者會,公開對外表達無法接受港方以其修例草案作為移交港女命案人犯基礎的立場,期許港府能廣納外界意見,重新思考修例方向。簡言之,本部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之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黃光芹曝韓國瑜不愛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