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開記者會向民眾致歉,但堅拒不撤回不辭職。(攝影:李景濤,後製:李明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開記者會對《逃犯條例》事件向公眾道歉,但指「暫緩」條例代表已停止修訂工作,堅拒不會撤回條例,同時亦不會辭職。
林鄭月娥在4時正準時見記者,表示因為《逃犯條例》的修訂引發社會矛盾紛爭,從而令市民傷心,焦慮,在此向民眾誠摯地、嚴肅地、真誠地向市民致歉,並認同行政長官是要負最大責任,對事件致歉。已不是能力問題,而是信心能量的問題,相信未來3年政府的工作將非常困難,未來管治將非常困難,但自己會加倍努力,讓市民重拾 個人及市民的信心。
林鄭表示,對於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情況認真反思反省,難免有一些情緒波動,向每一位香港市民作誠摯道歉。
林鄭指在6月15日時宣布暫緩修訂條例,即代表已即時停止條例立法工作,多次重申沒有設定任何重推時間表,同時聽到議員的意見後,相信逃《逃犯條例》不能在2020年7月立法會會期完結前重啟修訂工作,又指未來將好好工作,絕對不會貿然重啟程序。
林鄭指《逃犯條例》修訂是一個複雜的議題,未能令市民了解,同時又未有向法律團體作更早的接觸,「要處理這個社會矛盾不是短時間的事, 立法會會期一如既往,如果在會期前沒有通過便會失效,港府已接受現實」。
被問到會否下台,林鄭沒有正面回應,但指自己有聆聽市民的聲音,指自己及政府在過去2年都是很務實,而未來還有很多經濟社會問題需要去處理,又指自己很快便上任2周年,還很多東西想做,又指自己過去2年的政策措施都是受社會歡迎。「往後3年還會是很多工作,希望社會各界認同及給予機會繼續服務香港市民」。
對於612是否不再定性為暴動時表示,同意警務處長盧偉聰17日的說法,強調從來沒有說過在金鐘集會人士學生是「暴徒」,「只要當日是和平並沒有暴力行動,完全不要擔憂被捕」。 林鄭又指任何人違反法律便要接受法律制裁,「這是香港引以為傲的制度, 政府面對暴力行為上是需要作出行動,而法律上執行上交給執法部門,警方亦會尋求律政司法律意見」。
對於社會要求追究警方612濫權使用過份武力的責任,林鄭指是聽到一些意見,並在可能的範圍下作回應,又指香港獨特恆之有效的警方投訴機制及監警會。,若有人對警務執法有不同看法可使用機制作投訴。
林鄭又首次回應在金鐘自殺身亡的「反送中」示威者,表示對於任何人表達任何表達意見而傷害自己是非常難過,但未來再作多談。對於如何處理陳同佳案,林鄭指未能以現在條訂所提供法律基礎行動是令人遺憶。面對未來與親中派立法會議員的關係,林鄭對支持修例的議員感到抱歉,又指未來政府亦推法例將給予親中派議員更早知悉民意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