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6月間受邀前往美國微軟西雅圖總部,與多國AI法律專家,討論各國AI隱私數據保護及AI倫理的現況。(台灣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提供)
為協助發展台灣發展人工智慧產業,與AI隱私數據保護及AI倫理的所遭遇的法律難題,台灣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6月間受邀前往美國微軟西雅圖總部,與多國AI法律專家,討論各國AI隱私數據保護及AI倫理的現況,該基金會希望透過參與國際法AI法規制定討論,為台灣引進最新的AI法律見解及AI發展趨勢。
台灣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是於今年5月在法務部正式登記設立,該基金會執行長張麗卿教授(高雄大學特聘教授,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以及副執行長朱宸佐律師,獲得美國微軟總部邀請,6月16日前往西雅圖與美國、德國、韓國及大陸AI法律專家,進行人工智慧倫理及數據隱私保護的交流及參訪。
這次的研討會上,聚焦在對隱私數據保護議題,主要是以去年歐盟開始施行的一般資料保護原則(GDPR)。微軟全球資深副總裁,全球高級副總法律顧問Julie Brill,提出GDPR對微軟公司及全球的數據及隱私保護的影響。而微軟全球執行副總裁沈向洋博士,在面對面的交流中提出微軟AI總體技術戰略規劃,針對微軟AI倫理六原則的願景加以說明。
張麗卿教授指出,對隱私數據保護議題上,因未來無人載具的應用,包含大眾運輸和無人駕駛車。這些無人載具在運作過程中,會蒐集大量的資訊,包含駕駛員、乘客的常用位址,甚至聲音、指紋等生物辨別資料。但法律規範中卻沒有提到個人資料保護條文,對民眾的隱私造成極大的威脅。例如無人載具運作中蒐集乘客和駕駛的談話內容,若未規範將會被企業使用,可能淪為盈利的工具。
另外,台灣正處於產業轉型及AI發展的關鍵時期,去年底立法完成《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是台灣最新的科技創新的相關規範,也希望透過參與國際法AI法規的討論,讓順利推動無人載具科技法規的環境。
AI的發展已成為世界的趨勢,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透過與國際頂尖AI機構及專家進行交流及合作,並藉此獲取台灣AI產業發展的養分,能協助政府政策制定、企業發展及台灣AI法律國際地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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