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許宗力1日強調,《法官法》修法已通盤性檢討司法官的淘汰、監督機制,感到欣慰。(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針對立法院於6月28日三讀通過《法官法》部份分條文修正案,司法院長許宗力1日強調,修法已通盤性檢討司法官的淘汰、監督機制,感到欣慰,「我樂觀期待,未來將能夠更有效地揪出傷害司法公正性的不適任法官。」
許宗力1日以「打造自我反省的司法,重建社會信任的司法」一文發表對司法改革的看法。
許宗力表示這次修法後,監督淘汰機制將變得更有效率,譬如:案件當事人、被害人不再需要透過中間團體,可以直接請求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也不再需要先將案件轉交監察院彈劾,可以直接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另一方面,修法也大幅強化了整個制度的糾錯功能,譬如:在評鑑委員會中納入更多外部學者、社會公正人士,職務法庭的第一審也新增了兩名非法官的參審員,使得在落實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時,能有更公正、多元的觀點,也更加避免外界有官官相護的疑慮。
此外,許宗力提到,也新增了剝奪退休金、退養金的懲戒類型,或貪污法官繳回停職期間本俸等規定。透過各個面向的改革,我樂觀地期待,未來將能夠更有效地揪出傷害司法公正性的不適任法官。
而這樣一部突破性的新《法官法》,從草擬到修法完成的過程中,司法院都積極、主動地參與其中,司法不能只是消極等待被改革,唯有一個願意自我反省、願意做出改變來解決問題的司法,才能重新獲得全民的信任。
他強調,司法不會畏懼接受檢驗、接受課責,司法也不會護短,會讓少數失職的法官得到應有的懲處,因為也唯有如此,才能讓絕大多數清廉、正直、敬業的司法工作者的努力,不被少數污點所抹殺。(替香港遊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