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芹1日爆料有「證人」稱韓國瑜2018年競選花費約4千萬元,但競選經費卻報1.29億元;韓對此回應,「有什麼證據拿出來。」(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日推出最新連載,她以「走,我們一起上法庭!」為題,爆料有位「深喉嚨」向她證實,高雄市長韓國瑜於2018年競選期間,只花費約4千萬元,卻報了1.29億元競選經費,「監察院和司法單位應調查,有沒有違法?」
韓國瑜聞訊回應,要黃光芹有什麼證據就拿出來,「一攤開韓國瑜就在政壇消失,就這麼簡單。這是太陽穴了,就一槍斃命,不要搞這些有的沒的」、「我很想問一句話,黃光芹女士,你快樂嗎?」
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深陷「4千萬風波」,最後親上火線說明2018年九合一大選,他約募得1.29億元、花掉1.14億元,導致他「一碗滷肉飯、一瓶礦泉水」的清廉形象破滅。
本以為負面風波就此化解,沒想到資深媒體人黃光芹1日再度於臉書爆料,稱有位「目擊證人」向她表示,這1億2914萬9779元的政治獻金以及捐款中,韓國瑜稱個人小額捐款占總捐款收入淨額的87%;營利事業捐款占總捐款約9%,平均每筆金額為7萬2698元,但「這與實際狀況差距甚遠,是否涉及違法?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
另外,目擊證人自稱曾替韓國瑜輔選,因此知道韓的競選總部和後援會都沒花到什麼錢,因「三山造勢」由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統籌,韓國瑜僅自辦鳳山造勢和選前之夜,「沒什麼動員費用,他(韓國瑜)也沒請多少人,不用付太多薪水。」所以他估算,總花費約4千萬元,韓卻報了1.14億元,質疑這其中將近7500萬元的差距,「他花到哪裡去了?其中有沒有假單據、假發票?監察院和司法單位應調查,有沒有違法?」
接著,目擊證人也指出,鳳山造勢時他親耳聽到韓說,要將一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全部捐出來,韓卻只捐了110萬元,其他2600多萬元全列入名下財產;韓國瑜妻子李佳芬也承諾,要將1500多萬元的選舉結餘款全都捐出來,至今仍未兌現,「我想看他們,對於錢的事情,到底如何依法使用?」
韓國瑜下午受訪時對此強調,所有的選舉經費都已經過會計師認證,並向監察院申報,8月24日後民眾就可上網察看。韓國瑜也重申「我當初講如果有4千萬元的事情,我立刻退出政壇,今天我講這個話一樣有效,那黃光芹女士3個爆料,我的建議就直接拿出資料來,讓我一槍斃命,你不要像切香腸丟一點、丟一點。」
韓國瑜強調,「我敢講那麼重的話,如果有什麼證據拿出來,一攤開,韓國瑜就在政壇消失,就這麼簡單。這是太陽穴了,就一槍斃命,不要搞這些有的沒的」,他並質問黃光芹「一而再再而三的批判包括我跟我的家人,我很想問一句話,黃光芹女士,你會比較快樂嗎?過去大家都是朋友,有必要今天這樣做好像恨之欲其死,這樣快樂嗎?」
最後,韓國瑜表示,他之所以不訴諸司法途徑,是因為台灣每一個司法官、檢察官平均分配近160個案子,全世界最多,所以政治上的紛擾就不要去浪費司法資源,「我一直不願做這些事情,而且我也不願人與人之間走到司法途徑,可是律師跟我的討論,我們不能不蒐證,為了保護自己的名譽。」
黃光芹隨即也在臉書回擊,「韓市長,不要急,不必發毒誓,我的人證會跟我一起走進法庭。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如果你急的話,只須對外說明,到底有幾碗魯肉飯?」(黨產會:救國團曾配合國民黨監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