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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貿易戰破裂後的幾個爭議(三)—美國有「產業陰謀」嗎

高仙芝 2019年07月04日 07:00:00
當年法商阿爾斯通的電力業務遭美國通用電器收購案,今天被中國人演繹為法國版的「孟晚舟事件」。(湯森路透)

當年法商阿爾斯通的電力業務遭美國通用電器收購案,今天被中國人演繹為法國版的「孟晚舟事件」。(湯森路透)

在中美貿易戰越加緊張之際,中國開始流行一本叫《美國陷阱》的書。其一時洛陽紙貴,大概只有2008年左右的《貨幣戰爭》才可以媲美。與《貨幣戰爭》是由一個中國人把美國書籍中的觀點和素材打包再改頭換面寫成不同,《美國陷阱》是正宗的「外國貨」,由前法國企業阿爾斯通(Alstom)的前高管皮耶魯齊(Frederic Pierucci)所寫的,翻譯為中文版。兩者倒是有共同特點,就是都基建於「陰謀論」,是中國人最愛看的調調。

 

皮耶魯齊是阿爾斯通「鍋爐部全球負責人」。美國在2013年運用《海外反腐敗法》指控他涉及在印尼的商業賄賂,並因此對阿爾斯通處以7.72億美元的罰款。後來阿爾斯通的電力業務被美國的通用電器收購。皮耶魯齊指控美國通過法律手段,「合法地綁架」自己5年,還趁機讓通用電氣「吞併」了阿爾斯通的核心業務,把法國首屈一指的電力公司肢解。

 

中國人把皮耶魯齊比作「法國的孟晚舟」,把阿爾斯通「譽爲」「法國華為」,該事件被中國人演繹為法國版的「孟晚舟事件」。法國人的經歷就被中國不少讀者認爲這是「美國司法當局與美國企業相勾結」,陰謀「利用長臂管轄」打擊其他國家的對手,扶持美國產業。這不是證明「美帝的邪惡是一貫的」嗎?

 

可是,美國真有這種「政府和產業勾結的陰謀」嗎?

 

中國人把皮耶魯齊比作「法國的孟晚舟」。(圖片擷取自Youtube)

 

事件的核心在美國於1934年就制定的《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這個法案在起草之初的原意主要用於規管美國公民和企業在海外的行賄和造假賬行爲。但在運用中逐漸變得在具體某一案件中,只要有美國自然人或者法人牽涉在内,就可以管轄,無論其他相關人士或者主要涉案人士是否美國人或美國企業。由於在二戰後,美國實際控制了全球金融、經濟和網絡體系,要完全和美國「不粘鍋」就只能在與美國「脫鈎」的國家,比如朝鮮等國家。在孟晚舟事件後,這種做法被中國狠批為長臂管轄。

 

如何評價《海外反腐敗法》見仁見智,但在不少場合,美國應用《海外反腐敗法》起訴腐敗分子,是受全球廣泛歡迎的。最有名的一次,莫過於美國把腐敗不堪的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拉下馬。國際足聯腐敗人人都知,但苦於它是一個勢力龐大的超國家組織,總部所在國家瑞士的法律又相當寬鬆,於是長期沒有人能對之「說不」。最後美國出手,利用這些官員通過美國金融網絡洗黑錢以及在美國境内行賄等,把他們一網成擒,令整個世界叫好。

 

總而言之,在世界別人管不到或不願管的地方,美國能出手「長臂管轄」,當世界警察,並不見得是壞事。關鍵是這個世界警察的所作所爲,必須經得起考驗,基本公平。

 

皮耶魯齊和阿爾斯通是無辜的嗎?當然不是,根據美國法院的記錄,他在2005年賄賂印尼的國會議員(同時是印尼國營企業的高層),以換取價值1.18億美元的電力項目(Tarahan),犯罪事實一清二楚。這是皮耶魯齊自己也招認的。而且,其賄賂的途徑,也是通過美國的金融體系,美國依據《反海外腐敗法》有管轄權。在這種案件中,不太可能存在「屈打成招」。甚至整個程序還沒有進入法院審判,皮耶魯齊就已經選擇認罪了。

 

皮耶魯齊辯解,是希望通過認罪來換取低刑期,又說打官司曠日持久,難以忍耐在監獄扣押的日子,需要巨額律師費。可是如果沒有做過,又何必認罪呢?如果不是證據相當確鑿,皮耶魯齊也可以申請保釋,至於律師費方面,皮耶魯齊身為阿爾斯通的高管,事件又與阿爾斯通有關,他甚至可以讓阿爾斯通出錢。

 

美國爲什麽要控告阿爾斯通呢?這也確實和美國企業通用電氣有關。因爲通用電氣正是在投標那個印尼合同中,被阿爾斯通「出橫手」賄賂而沒有得到合同,氣不過才向美國司法部舉報的。

 

這是不是「幫」美國企業?確實如此!做得對不對?非常正確!

 

事實上,這種賄賂換取合同的做法在海外,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市場非常常見。美國是否完全公平不敢說,如果沒有美國,這些腐敗行爲就無人能繩之于法,其長臂管轄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讓那些行賄的企業不至於肆無忌憚。總體而言還是有益的。

 

前不久,美國控告香港人何志平賄賂非洲多國政要也是一個例子。在這個事件上,連中國政府也沒有幫何志平辯護。顯而易見,沒有哪個國家願意把「髒水」拿上身。至少在表面上,還都承認行賄是不可接受的罪行。

 

接下來關鍵之處在於,美國是否與通用公司「勾結」在一起吞併阿爾斯通。美國控告阿爾斯通(2012)和通用公司提出收購(2014)是一前一後發生的事,但連現任法國總統,當時的工業部長馬克宏也承認「沒有證據」(儘管他有所懷疑)。

 

事實上,在行賄醜聞被公開之後,阿爾斯通公司情況非常糟糕,美國政府順藤摸瓜,又找出了該公司的更多行賄事例。通過皮耶魯齊的口供和策反阿爾斯通的幾個高管,美國司法部掌握阿爾斯通的内部錄音,證實阿爾斯通在埃及和沙特等國家的項目中都有行賄行爲(其競爭對手並非只有美國通用公司,還包括西門子等歐洲企業)。美國要巨額處罰阿爾斯通。阿爾斯通財務極爲緊張,要垮掉恐怕無可避免。

這時通用電氣提出收購阿爾斯通的電氣項目,這是正常的商業考慮。而且當時提出收購的還有德國的西門子公司。在西門子拉攏日本三菱重工聯手擡價之下,通用公司收購价一加再加,最後還把自己的鐵路信號部門賣給阿爾斯通,答應幫阿爾斯通付罰款等。這樣最後,阿爾卡通把電力部門賣給通用電氣,剩下的業務(包括中國人較爲熟知的高速鐵路業務)被西門子合併。

 

事實上,通用電氣在這次交易中,不但花了高於市場價格不少的錢,而且最後證實還是一個很糟糕的商業決定。通用電器去年230億美元的減記中的大部分來源就是這次收購。通用電氣元氣大傷,連CEO也被炒了。

 

其實,美國司法部對付外國公司並不如對本國公司手狠。美國現在電信設備的落後,最主要的原因在於著名的AT&T分拆案。AT&T本來在電信設備佔有率第一,分拆案把設備生產和研究部門,包括大名鼎鼎的貝爾實驗室,單獨分拆出來成立朗訊(Lucent),由於沒有其他電信業務的補貼,朗訊每況愈下,最後給法國的阿爾卡特用市場價格收購,後來又被芬蘭的諾基亞收購。這樣整個美國在電訊設備業務幾乎為零。這正是美國沒有一個故意扶持本國產業的政策的最好證據。

 

現在美國又開始對臉書、穀歌等大科技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在民主黨一些總統候選人裏面,分拆大公司成爲競選口號。如果用中國對華為那種舉國扶持的思維考慮,美國政府不但不扶持,還要分拆,這種做法簡直不可思議。這些都是美國提倡真正的不分國界的自由競爭最好例子。

 

順便說一句,中國宣傳美國爲了使美國的產業利益「打擊華為」,這句話只能騙中國老百姓。因爲美國根本沒有值得一提的電訊設備商,和華為基本不構成競爭關係。美國打擊華為,受益的不是美國企業,而是競爭對手愛立信、諾基亞和中國的中興。

 

※作者為國際關係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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