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台鐵意外事件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枝的時機,但也許鐵路警察李承翰考量傷及其他旅客,因此未使用警槍。(台鐵提供)
警專第一名畢業,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在鐵路警察服務近5年,已足讓他褪去青澀稚嫩,成長為幹練的一線執法人員,但為何認真執勤最後仍殞命?
勇於正視失敗的態度,才能將每一次的失誤,轉化成造福後人的寶貴經驗,沒有任何人想讓類似事件再發生,事發後各界無不利用「黑盒子思考」(black box thinking),想找出發生原因並改正。
許多人會想,明明有配槍,為何不直接開槍制伏就好?答案是現行警用配槍不適合在人多、狹小的環境中使用。
美國治安單位十多年前,針對數百名員警作出的模擬測試,提出了所謂的「著名的21英尺法則(21-foot rule)」理論,若在距離你21英呎的範圍內,有壞人持刀或棍棒,那你便置身於他可以攻擊到的危險區內。
在經過和數百名第一線員警模擬調查後發現,只有在雙方距離21英呎,約6.4公尺的距離下,才有時間開槍兩發,並脫離攻擊者的攻擊範圍。
自強號列車長約17公尺,這次持刀的鄭姓男子站於車廂中間,李承翰最佳的射擊點是靠近列車門口,但持刀者後方還有許多民眾,雖然這次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枝的時機,但也許李承翰是考量怕傷及其他旅客,因此未使用警槍。
沒有槍的情況下,李承翰只剩徒手制伏歹徒或是等待支援警力到場方案,李承翰選擇趨前制伏歹徒,這是他綜合現場情勢做出的最佳判斷。
他的向前,足見他的勇敢,但勇敢不代表安全。
所幸現已著手進行人員增補以及裝備添購的作業,內政部長徐國勇在7月4日當晚立即著手強化員警執勤安全,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指示:「要錢給錢!要人給人!」,內政部也已進行電擊槍的緊急採購作業。
警政署長陳家欽也說,採取雙人勤務,一定要穿防彈衣,勤務人員不夠的部分,保警每天支援鐵路警察120人,如果不夠人力,也會再增加。
期待警方購入電擊槍後,對於員警值勤面臨不法之徒及武器的使用上,有更強的震撼力,且充足人力下,員警本身在值勤時的信心上也會增強。
警察不是英雄,只是一個試圖把工作做好的凡人,因為是凡人,所以需要像鋼鐵人一樣的武裝,需要合適的執法環境與鼓勵,才能安全執勤,安全返家。
※作者為派出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