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陳家欽6日在臉書PO文,讓台灣社會開始討論警察使用槍枝相關的法律限制。(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警政署長陳家欽6日在臉書PO文,表示不希望殺警案「就此落幕」,將要求基層警察可以在執法過程中不受限,且使值勤平安。對此許多網友在下方留言表示贊同,也讓台灣社會開始討論警察使用槍枝相關的法律限制。
殺警案後,警政署長陳家欽6日下午在臉書上宣言,表示「我們不再沈默、也不能再讓我們的弟兄在第一線工作而亳無保障下遭逢危害傷亡。」且將召開臨時署務視訊會報,要求各單位主官針對上述議題事先準備、改革應變的建議提出具體、明確可行之方法。
有許多網友回應,其中有人談到「目前對於基層員警人身保障嚴重斷層,綜觀近年來,已經有多少員警犧牲了生命,可是當局者仍未有警覺,我不知是什麼心態?」且提到,「用槍之限制應於以放寛,否則,警員之犧牲仍會繼續再發生,呼籲當局務必嚴肅看待。」
另一名網友也說,「國家司法要成為您們有力的後盾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因為我國的法律對您們真的是綁手又綁腳的!」「當考慮是否用槍的當下,有可能就變成警察受傷,或者更嚴重的後果發生」,因此讓許多網友開始討論修法問題。
對於警察值勤的安全問題,在臉書上有一名叫做「Blackjet Lai」的網友,身為警察,貼出了一篇討論相關問題的文章,獲得8萬多讚,及近2.5萬次分享,內容提到,台灣民眾認為「警察不會開槍」這個觀念已經根深蒂固進台灣人民的潛意識裡,因為從酒駕拒測推擠、毒販倒車拒捕、廟會陣頭包圍警局、各種持刀砍警事件,甚至到每一次的用槍判決,都一再告訴台灣社會這件事,此觀念也「植進每一個員警的心裡」,諷刺台灣目前的警察值勤現況。
也有網友貼出「張景義」的案子,2013年警員張景義在西門町執勤時,遇到拒捕的黎姓嫌犯開車衝上人行道,他喝令停車未果,而連開2槍示警,其中1槍擊中黎的腹腔,送醫不治。對此,檢方認為「急迫需要時」才能用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張警,最後張一、二審均獲判無罪,但在民事部分,張景義卻已賠償黎的家屬80萬元,有許多網友替他抱不平,認為警察恐因「怕被告」而影響值勤安全。
針對警械使用條例是否合乎現實用槍時機,且基層警員到底要如何適時使用槍械,來保護自己及周遭民眾。陳家欽在臉書上回應,為了能確實聽取「第一線執勤警員」的建議與想法,9日召開的署務會報視訊會議,將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及直署總隊等每個單位均推派10名第一線警員代表(以巡佐、警員為主)共同列席,共計會有370名警員參與討論,並在會議中表達意見、建議,讓會議的討論結果、決議更符合實際執勤同仁的需要與建議修法訴求。(洪秀柱批中共代理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