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指控台塑排放塑膠顆粒(圖),嚴重污染當地水資源。(取自San Antonio Bay Waterkeeper)
台塑美國德州廠因排放塑膠顆粒造成汙染,遭聯邦地區法院認定違反「聯邦淨水法」,恐面臨50億元台幣的罰款。由於全案仍在審理中,台塑對此不便發表評論。
外媒報導,台塑集團在德州的塑膠工廠,遭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指控排放塑膠顆粒,對當地水資源與漁業造成嚴重污染;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霍伊特(Kenneth M. Hoyt)在6月27日發布的意見書中認定,台塑排放塑膠顆粒的行為確實違反聯邦淨水法(Clean Water Act),更稱台塑為「慣犯」(serial offender),台塑恐面臨高達1.62億美元(約新台幣50億元)的罰款。
不過台塑認為,媒體報導的僅是審理法官的意見書,並非最終判決,全案還在法院審理中,因此不便發表評論。
台塑本看好今年度台塑美國公司的稅前獲利會超過2018年的10億美元,主要是美國的企業所得稅率從過去的35%降到20%,且德州廠包括年產120萬噸乙烯的德州乙烷裂解廠、40萬公噸低密度聚乙烯(LDPE)廠和25萬公噸聚丙烯(PP)廠的擴建工程陸續開工,也讓此次污染事件成為產界關注焦點。(長榮航堅告工會求償5.78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