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宣判後,院檢繼續隔空互批交戰。(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前總統馬英九涉犯洩密罪,一、二審皆認定有洩密事實,但一審以「院際調解權」判決無罪,二審改判4個月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更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台北地檢署今發出2000字批更一審判決,表示同樣的事實竟做出不同認定,令北檢感到遺憾。高院晚上也發出聲明回應,指北檢新聞稿未知詳情,流於情緒,高院也感到不妥與遺憾。
北檢稍早指出,更一審未調查新證據,便做出與原審及前審不同的事實,有草率之嫌。北檢指出,審理期間,承審法官未對馬英九是否有構成要件該不該當這點,諭知檢辯雙方進行辯駁,到了言詞辯論時,也未事先溝通,便限縮檢察官及告訴代理人的發言時間。
北檢表示,此次判決更有造成「司法監聽淪為政治工具」之嫌,侵害民主法治憲政,為昭公信,北檢將集結歷次審理的所有訴訟文件,公諸於世,接受人民檢驗。
高院則回應,本件提起公訴的檢察官對構成要件應該很清楚,不需等到法院諭知即可辯論。且準備程序中,合議庭便已將該構成要件列為爭點,也留時間提書狀,因此檢察官應無不知爭點的狀況。另外,言詞辯論當天,各方並未受到限制,沒有北檢指稱的「未經事先溝通,不當限縮發言時間」。
對於北檢批評判決的認定,高院則表示都已載明在判決中,就不再贅述。對於北檢的聲明,高院認為北檢未確知詳情,便流於情緒,讓高院深感遺憾。(馬英九洩密案無罪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