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每個香港警察都系統化地被迫變成「濫暴警」,那麼,原先自發濫暴的違法警察將成功綁架整個香港警隊。(湯森路透)
香港警察當中已經對抗爭者、記者、議員、其他路過市民施行違法武力者,稱為「濫暴警」。除了「濫暴警」之外,暫時還是有很多「守法警」存在。
「濫暴警」濫用暴力。假設他們理性,可以找到「路徑依賴」與「成王敗寇心態」兩個原因:
一方面是「路徑依賴」。香港警察壟斷了整個香港在基本法範圍內幾乎所有合法武力,而他們還有很多裝備未使用(水炮車、音波炮、實彈),他們還有升級武力的空間。何況,他們擅長使用暴力,也賣弄自己所懂得的招式,例如「七一四沙田新城市廣場圍殲戰」當中的兩個案例:第一個案例是一名白衫警官對摺抗爭者朱恩浩的手腕,第二個案例是一名雙手已被捉緊的抗爭者被便衣警員企圖用右手食指從後對挖眼(但該抗爭者在情急之下咬掉該便衣警員的右手無名指)。「濫暴警」既然擅長使用武力,又賣弄武力,而且還能繼續升級武力,那麼他們遇到阻力,可想而知最直接的反應是繼續升級武力。
另一方面就是「成王敗寇心態」。已經作出濫暴行為乃至於犯罪行為的「濫暴警」自知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之後,將有機會被起訴甚至判刑。為了逃避罪責,至少是分散責任,就會以「團結」為由綁架整個警隊去包庇他們——假如濫用暴力所造成的恐怖氣氛甚至真實傷亡真的能阻嚇抗爭者放棄抗爭,那麼「濫暴警」所做過的一切犯罪行為也就不會受到起訴。
即使未能撲熄抗爭,假如有越來越多警察受到引誘或脅迫而對香港市民、記者、社工或議員施行違法暴力,也就是越來越多警察變成「濫暴警」,甚至系統化地迫使每個警察都變成「濫暴警」的話,那麼,原先自發濫暴的違法警察將成功綁架整個警隊,得到整個警隊的包庇,甚至整個警隊會一不做二不休而逼宮,從而得到特赦。
說到這裏,可以看出,從理性而言,警察濫用暴力不能解決政治問題,但香港特區政府把政治問題推卸給香港警察去招架,基本上就只能不斷升級暴力程度;而對「濫暴警」而言,鑑於其身不正,因而更有動機濫用暴力。
既然「濫暴警」的理性選擇已經是濫用暴力了,那麼更不必懷疑那些因為情緒積壓太久,由短暫精神失常而導致的暴力行為了。「濫暴警」不理性時濫用暴力,就算連理性時也還是濫用暴力,長此下去,遲早會在香港造成人道危機。
在香港屠城,也許不需要出動解放軍,只需要政府高官躲在警察後面繼續吹冷氣喝紅酒就行了。
※作者為香港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