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湯森路透)
香港新任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的宣誓風波越演越烈,香港特首梁振英1日對外表示,不排除將此事件的法律性問題交由中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然而,2日有消息人士指出,2012年梁振英宣誓就職特首時,誓詞竟獨漏「香港」,引起外界質疑。
梁振英2012年宣誓的片段: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附表2第1部,梁振英應宣誓的誓詞為:「本人 ,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不過梁振英宣讀時,卻把最後一句講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獨漏「香港」二字。
宣誓恐限一次 五議員或失資格
《大公報》2日引政府消息稱,中國人大預計將針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內容釋法,或規定宣誓次數僅限一次。若釋法結果為宣誓次數僅限一次,意即,先前首次宣誓失效的新任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姚松炎、劉小麗、黃定光,恐失議員資格。
《香港基本法》第104條全文:「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China's propaganda apparatus aims its fire at two young Hong Kong lawmakers. https://t.co/Z9TJi4Cab9 pic.twitter.com/5WH5ATen6q
— New York Times World (@nytimesworld) 2016年11月2日
兩人皆漏讀「香港」 人大釋法是否一視同仁?
10月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建制派政黨「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新任立法會議員黃定光也漏讀「香港」。他讀出誓詞中「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時,被發現漏讀「香港」二字,僅宣誓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最終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需重新宣誓。
2012年梁振英宣誓就職時雖漏讀「香港」,但監督者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未發覺漏讀,故流程繼續走完,梁振英完成就職。如今爆出漏讀風波,若交由中國人大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令外界好奇梁振英是否會被「一視同仁」。
Hong Kong may ask Beijing to intervene over pro-democracy activists https://t.co/9dhveP8yOO
— The Guardian (@guardian)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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