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移工已突破60萬人,去年國際工日(12/18)在台移工發動大遊行並占領台北車站,他們希望喚起台灣社會對移工歧視與排斥,並要求政府能正視移工權益。(翻攝自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臉書)
保障移工權益,有立委提案修法,主張性侵及重傷害的「累犯」雇主,終身不得再聘僱外籍看護工或移工。對此,勞動部贊同修法方向,但民間團體有不同看法。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外籍勞動者發展協會等團體都建議,應從在職教育及訓練做起,讓外籍看護工及移工培養正確的性別及勞動意識,才能真正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遏止惡雇主 制度改革才能治本
「限制雇主終身不得聘僱,恐治標不治本!」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表示,雇主犯性侵等罪嫌,已有《刑》法可以懲罰,若加重限制雇主不能終身聘僱,真能罰到雇主嗎?還是懲罰到需要看護人力的受照顧者?若一個家庭只剩性侵累犯的雇主一人可申請看護工,而他被禁止終身不能申請,那家中需要被照顧的人怎麼辦?這背後牽涉長照政策及制度設計。
陳素香說,與其「頭痛醫頭」,她更傾向改革現行外籍勞工制度;現行外籍勞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因此看護工即便身處的工作環境很危險,也很難選擇離開,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改革不合理規定,才能真正治本。
台灣外籍勞動者發展協會理事長徐瑞希雖認同修法方向,但對細節有疑慮。她表示,有時加害者不全然是雇主而可能是家人,因此,若認為取消聘僱資格就可有效遏止雇主違法行為,那家人是否需要一併納管?必須再做完整規劃及討論。
相較於立委提案,徐瑞希認為,遏止雇主性侵等犯罪,做好「在職訓練」才是真正關鍵。她表示,有些外籍勞工的母國法令未必像台灣進步或完善,甚至因為來自偏鄉,因此性別意識及勞動意識皆不足,對自身的權益保障也不重視,因此即便被性侵、性騷擾,可能都不知道要求助,也不知保全相關證據,有的甚至因為受侵害太痛苦卻不知求援而乾脆逃跑。
徐瑞希並舉例,她曾到印尼當地的外勞培訓中心參訪過,相關的課程完全對性別及兩性教育沒有著墨,因此當他們來到台灣時,勞動部應要求雇主及看護工進行在職訓練,且融入相關課程,協助他們培養相關權利意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也說,看護工被性侵等事件,背後其實反應了在台移工「被孤立化」現況,建議以「在職訓練」取代「職前訓練」,且必須等到移工或看護工上工3到6個月、大概熟悉並了解工作環境及問題之後再舉辦,才能真正有實質幫助,而不是像勞動部只播播教育影片、虛應故事,無助打破移工個別的孤立狀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則表示,針對初次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勞動部都會舉辦「聘前講習」,播放影片提高雇主對相關法令的認識;外籍勞工的職業訓練,則正規劃製作「職前講習影片」,未來供來台移工或看護工觀看。至於民間團體建議的「在職訓練」,若要等移工上工一段時間後才辦,恐牽涉「是否放有薪假」及「照顧人力空窗期」等問題,實務操作上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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