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娘家祖墳遭檢舉違建,對此李佳芬難過地說:「覺得自己很不孝,心裡很難過」。(圖片取自東森新聞台YouTube)
繼雲林農舍遭人檢舉違建案後,高雄市長夫人李佳芬娘家祖墳,也被人檢舉違法設置,日前西螺鎮公所前往現場會勘,據《自由》報導指出,李佳芬對此紛擾很難過,感覺自己很不孝。
繼農舍違建風波後,李佳芬又陷入祖墳違建問題。7月23日晚間,有匿名檢舉者寄信至雲林縣長信箱,表示該處是農地卻未農用,可能有違建疑慮。事發後雲林縣政府民政處也證實該消息,指出李佳芬的祖墳用地是向農田水利會承租的農地,檢舉隔日轉往西螺鎮公所處理。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指出,23日傍晚接到匿名檢舉,指稱位在西螺埔心段的李佳芬祖墳,涉嫌違法設置墳墓,24日已行文所在地主管機關西螺鎮公所,實地查處墓地所有人及釐清土地使用規定。
西螺鎮公所1日前往李佳芬娘家祖墳會勘,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說,因沒有收到查報公文,如果確定違法,會依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處以罰鍰,並要求在一年內改善。若必要時,主管機關也會起掘祖墳,並將遺骨火化處理。
對於李家祖墳違建問題,李佳芬叔叔李日良在西螺鎮公所會勘時說,「孫女(李佳芬)都嫁出去了,跟她有什麼關係」,甚至,當地更有民眾氣憤地拉起布條表示「選舉選到沒人性」,質疑蔡英文總統家的祖墳是否有也有違建之虞。
李家祖墳設於2000年,根據《殯葬管理條例》在2002年新頒布,由於法規更新,李佳芬娘家祖墳若未申請,也無法依法補辦,只能以2002年後施行的《殯葬管理條例》,先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一年遷葬,屆期仍未改善會按次處罰。必要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處理,所需費用向墓主徵收,但若不影響公共利益及安全考量下,將不會要求李家一定要遷葬。
除祖墳目前可能有違建可能外,出租土地的所有權人雲林農田水利會財務組也開始追繳租金,水利會委員李明哲(李佳芬弟),先前主動承租土地,從民國2013年開始租用6年,每年繳租3萬多元,最近一次續約在2018年1月1日,可承租到2023年12月止。
根據雲林農田水利會財務組表示,隨科技進步,地籍資料愈見釐清,才知道李家祖墳在水利會土地上,李明哲也是主動承租,對位在都市計劃區內農業區的土地使用規定,考量民俗風情會審慎處理,也已追徵5年土地使用費約10多萬元。(陽明山凌晨地牛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