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日多地爆發警民衝突。(湯森路透)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愈演愈烈,大規模遊行示威持續至今已2個月,各地多次爆發警民衝突,然而目前至今看來尚未有停息的一天。
香港11日多處發生流血衝突,根據《香港01》報導,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晚上10時左右突現身港鐵太古站,衝入站內圍捕示威者,並揮舞警棍狂毆示威者。其中一名速龍小隊成員近距離舉槍狂射胡椒彈,疑打中示威者的頭部。
香港政府12日凌晨12時36分發出新聞稿指,多區有非法集會,暴力示威者破壞公物、堵塞幹道,譴責「暴力示威者無法無天的行為嚴重威脅警務人員和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我們對此感到憤慨,並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另外,香港政府11日也發布聲明證實,一位香港員警當日在尖沙咀遭人投擲汽油彈燒傷雙腳。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此表示強烈譴責,並表示警隊必全力追究。
《香港01》報導指,包括深水埗、美孚、尖沙咀、銅鑼灣、灣仔、北角、葵芳及太古等地皆爆發警民衝突,其中警方在尖沙咀警署外不斷發射催淚彈,有女示威者疑似眼部因此中彈。此外,也有警員在太古站扶手電梯上,用警棍不停追趕示威者。
截至晚上11時30分,香港醫管局表示共有13名傷者、9男4女送院,年齡介乎17至56歲,當中有4人仍然留醫,其中兩名傷者情況嚴重。
根據報導,有警員在尖沙咀警署內執勤時遭擲汽油彈,導致雙腳燒傷。
香港警司協會主席陳民德11日表示,使用汽油彈襲擊員警是極端暴力行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嚴重違法罪行。不論其訴求是什麼,都沒有任何理由合理化這種惡行,「事實上,這已經是恐怖主義行為」。
陳民德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嚴重傷人罪可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