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絮雲遭分案顯然不公昭昭在前,最高法院延宕究責經年在後,霸凌犯意的逐漸顯現。(圖片摘自華視)
最高法院「分案霸凌」楊絮雲法官事件越演越烈,8月12日再現高潮!現任高院民庭庭長的楊絮雲與其夫─現任高院刑庭庭長周盈文,於12日上午在高院民事庭大廈前召開記者會,舉證歷歷的嚴詞控訴最高法院一再說謊、毫無反省能力,呼籲監察院、司法院詳細調查,查明:有多少人利用分案漏洞去做錯事、有無當事人的訴訟權益被犧牲?緊接著,最高法院也發布新聞稿回應楊絮雲所指稱的「最高法院分案騙局」。因應駁火雙方都是「資深的司法內部人」,不止「爆炸力」堪稱「原子彈級」,對於改革最高法院的衝擊,更是空前。
比較楊絮雲、周盈文與最高法院的攻防,楊、周不止論據詳實,振振有詞,相對的,最高法院的回應顯得蒼白乏力。以下,筆者僅舉楊絮雲具體指控最高法院民事分案法官林恩山「分案霸凌」一節,最高法院毫無回應說明部分,評述一點淺見。
首先,針對楊絮雲指控林恩山知法違法、恣意妄為、惡意霸凌,筆者認為,從繁難案件層層疊壓分給楊絮雲的「分案過程」觀察,林恩山起初或可以辯解他是「遵照院內分案規則辦理!」,再以「意外」或「沒經驗」、無霸凌惡意推搪塞責,但是,隨著繁難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層層疊壓分給楊絮雲之後,「意外」或「疏失」的辯解越來越缺乏說服力,其霸凌犯意則逐漸顯現、提昇,最後,即使無法認定他自始即有霸凌的確定故意,也難說他沒有霸凌的不確定故意了。
這種「霸凌犯意的顯現、提昇」的情狀,就好像凌虐致死案件,起初凌虐的犯意只是傷害而已,但是,隨著被害人的傷勢逐漸加重,甚至已經奄奄一息時,加害人仍持續凌虐,結果打死被害人了,這段凌虐行為,是由傷害提昇到重傷害,再由重傷害提昇到殺人,其犯意也是逐漸顯現、提昇,最後,即使不能認定有殺人的確定故意,至少也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犯意。
簡言之,楊絮雲的控訴,是從「分案結果」歸納出來的,筆者的研判,是從「分案過程」得出的。
楊絮雲是106年9月7日調派最高法院,同月11日,林恩山主持分案作業,將8件「特殊商事專庭」案件分給楊絮雲,當時,「特殊商事專庭」只有楊絮雲一人分案,林恩山竟將8件「特殊商事專庭」案件都分給楊絮雲承辦,形同指定分案。這是林恩山第二次主持分案作業,其嚴重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對司法年資逾30年的林恩山法官而言,能說是「意外」或「沒經驗」嗎?
退步言,林恩山這次分案是「意外」、是「沒經驗」,下次分案日,同年10月,林恩山又分案3件「特殊商事專庭」案件給楊絮雲,迄107年2月為止,林恩山共分15件「特殊商事專庭」給楊絮雲,竟然比同是「特殊商事專庭」的其他6位法官分受的總件數14件還多,這幾次分案都是由林思山主持,這還能說是「意外」或「沒經驗」嗎?
假若再參考另一分案數據,自106年9月至107年3月,楊絮雲所分的「特殊商事專庭」案件共20件,不僅分案數已超過其他6位「特殊商事專庭」法官收案總和(15件),而且不能折抵或停分任何案件,這20件案中,不乏卷證龐雜、案情繁難之著名案件,例如,王又曾案、翁大銘案、RCA案、幸福人壽案、太平洋崇光百貨案、太平洋建設案…。這麼多繁難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層層疊壓分給楊絮雲,分案不公至為顯然,能說這一連串的偏頗分案都是「意外」、毫無「霸凌」的不確定故意嗎?
其次,從楊絮雲指證,林恩山曾問楊絮雲:「妳怎麼還沒哭?」,林恩山雖然在法官論壇否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否認,楊絮雲也未能舉證證明(例如錄音),形成「各說各話、誰在說謊」的局面,但是,綜合其他相關情況證據(例如,近年來,林恩山並未就分案偏頗一事,向楊絮雲致歉意),筆者認為,楊絮雲的說詞可信度高些。
再次,從司法界傳聞:「楊絮雲當年調升最高法院辦案,是高院院長石木欽唯一推荐的,而石木欽與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之間,為爭取最高法院院長之位,兩人曾有心結」觀察,以上的「分案霸凌」研判,豈非順理成章?即使開始時,分案法官林思山並無假藉分案霸凌楊絮雲的惡意,可是,分案顯然不公昭昭在前,最高法院延宕究責經年在後,霸凌犯意的逐漸顯現或提昇,鄭玉山有可能順水推舟,豈非是合理的推論?
說最高法院(甚至是院長鄭玉山)有意延宕究責經年,筆者是依據的。據司法高層透露,去年楊絮雲遭分案霸凌事件爆發之後,司法院長許宗力十分重視,曾要求鄭玉山務必查清楚,鄭玉山也同意查清楚,並給楊絮雲一個交代,許宗力原以為最高法院會將分案過程向楊絮雲說清楚,想不到,直到7月底,3位監委聯袂拜訪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書記官長徐昌錦與高院庭長周盈文爆發衝突互嗆,從媒體報導中,許宗力才驚覺:最高法院顯然沒有向楊絮雲說清楚!
另外,據司法高層透露,在監委拜訪最高法院之後,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曾向周盈文致歉,並坦承─這是我( 呂太郎)個人的疏忽,沒有緊盯最高法院向您(周盈文)說明。」
以上,主要在說說明,司法院近年來宛如「路人甲」,其實,是太相信最高法院會妥適處理楊絮雲「分案霸凌」事件,沒想到鄭玉山所側重的是最高法院分案制度改善,卻忽視了究責,更輕忽了楊絮雲的受傷心靈。
當然,僅憑石、鄭有心結的傳聞,即推論鄭玉有意順水推舟霸凌石木欽唯一推荐的「愛將」楊絮雲,誠屬誅心之論,不過,若從另一觀點:「假若今天遭受分案不公的法官是鄭玉山的「愛將」,最高法院可能以如此輕忽的態度延宕究責嗎?」,即可突顯出鄭玉山忽視究責、輕忽安撫楊絮雲的態度,是有跡可循的。
總而言之,楊絮雲事件,不論是分案法官林恩山搞烏龍或有意假藉分案霸凌楊絮雲的不確定故意,鄭玉山的危機處理都十分可議(司法界另有評議鄭玉山「德不配位」的聲音,則屬另一回事),身為最高法院院長,他難辭其咎!至於司法院的怠於行政監督,亦責無旁貸!
※作者為前資深司法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