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說,杜魯門1950年1月5日的「袖手旁觀聲明」,早就被1950年6月27日的台灣「主權未定聲明」所取代。(攝影:李智為)
2019年8月16日上報刊登,一位署名岳陽智庫研究員的投書,標題為「台灣主權未定?聽聽杜魯門怎麼說的」。他為了駁斥即將在八月上路「台灣主權未定論」新課綱,不惜翻箱倒篋,找到杜魯門總統於1950年1月5日記者會新聞稿,接著引述國務卿艾奇遜,於當天下午在記者會的補充說明,然後就自信滿滿地昭告天下,說「台灣已歸還中國」,換言之「台灣主權未定論早已不存在了」。可惜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是登門,卻未入室,當然不能窺堂奧之妙,自然也就無法得知杜魯門聲明的全貌。現在,就讓我們來回顧當年的史實。
1945年二次大戰息火,1946年國共內戰全面開打,1949年4月國共停火談判失敗,10月1日毛澤東勝券在握,宣布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12月蔣介石及國民黨徒逃亡福爾摩沙,台灣成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避難所。就在共產黨人於中國內戰中獲勝後,杜魯門政府試圖實施新的對華政策。
1949年末,杜魯門和艾奇遜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不久的將來會對台灣進行入侵,以摧毀蔣介石政府最後的殘餘勢力。1950年1月5日杜魯門總統所發表的公開聲明,旨在向中國示好,傳達美國不介入中國內戰衝突。雖然美國將繼續向台灣提供經濟援助,但美國的軍事援助和建言將停止,這向國際社會表達,面對中國新變局的態度,美國重申對華採取開放政策,不在中國境內獲取任何勢力範圍,或建立外國控制制度,不在中國境內取得特殊權利或特權。同時美國也承認蔣介石執行,於1945年9月2日由麥克阿瑟將軍所頒布,第一號軍令的軍事佔領事實,但台灣主權則必須,等待和平條約的簽訂。
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蔣介石就曾,針對陳誠於1949年1月5日,在就任台灣省主席記者會中所說『台灣為剿共堡壘』的不當發言,發電文斥責:「台灣陳主席(誠)。昨電諒達。.. ...。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今後切勿自作主張,多出風頭,最要當以中央之主張為主張,如對記者所言則與中元文告完全背反,使中外人士對弟有莫名其妙之感,務望埋頭苦幹,思過自責,再不受人嫉忌,力避為人指摘,則公私幸甚。」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聯合國決定迎戰南侵的北韓軍隊,並防止中國北京政府乘機入侵台灣,美國政府也一改先前的消極態度,杜魯門於1950年6月27日發表「韓戰聲明」,此即為赫赫有名的杜魯門宣言,強調「台灣地位未定」:「台灣如被共產黨奪佔,對太平洋地區安全,以及美軍在此地區執行合法及必要之任務,將構成直接威脅。為此,本人已命第七艦隊防止任何對台灣之攻擊。基於本項活動之當然結論,本人請求在台灣之中國政府停止所有對大陸之空中及海上攻擊。第七艦隊將監視此項請求之執行。台灣未來之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地區安全重建,對日和平問題解決,或經過聯合國考慮後,再作決定。」
中共外交部長周恩來,隨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6月28日提出聲明:「杜魯門27日的聲明,和美國海軍的行動,乃是對於中國領土的武裝侵略,對於聯合國憲章的徹底破壞。」8月24日中國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提出指控,8月29日美國投票,同意將北京的投訴列入下期會議審議議程。11月30日周恩來指派伍修權為中國全權代表,出席第530次安全理事會會議。該案經表決以9比1被駁回,當天時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大使蔣廷黻,亦對伍修權指控案投下反對票。它給予中國及國際社會一個非常明確的答覆「台灣不屬於中國」,這是國際社會經過公開討論,結案的共識、官方記錄。台灣主權不屬中國、不屬美國,屬誰、有待國際社會法理論定。
岳說:「儘管日本在中日和約中聲明放棄台澎與南海諸島之權利,並未明文移交給哪個國家,但中華民國身為簽署國,一切權利當然歸中華民國所有。在爾後中華民國台澎和南海諸島行使統治權時,美國與其他國家並沒有異議,這便是國際實踐的明證。」
台澎及南海太平島,現在雖然仍由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控治Effective Control,但最終有效控制Overall Effective Control,仍操之於台灣二次大戰後主要佔領權國美國。而美國早在1979年4月10日即制定台灣關係法,明文告知世人,美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只承認其為台灣治理當局。須知擁有經營權統治權,並不代表擁有領土主權或國家主權,然這卻是要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必要條件。
岳說:「不論是舊金山和約或是中日和約,皆是在杜魯門與艾奇遜發表聲明之後所簽署,且兩人之聲明稱已把台灣歸還給當時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早已蕩然無存。」
岳文的思考邏輯,實在令人無法苟同。須知國際事務或會議,在議案討論過程的任何提案,都只是提案,只有結論才是具有約束力,才會成為會議的集體共識。杜魯門1950年1月5日的「袖手旁觀聲明」,早就被1950年6月27日的台灣「主權未定聲明」所取代。1952年8月5日所生效的台北條約,是經1952年4月28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授權,才誕生的子和約,其效力當然無法超越母和約範圍。更何況台北條約早已於,1972年9月29日被廢除。今日中華民國政府,根本不是國際社會所承認的主權國家,其主權早於1971年10月25日,依聯合國2758決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給繼承。岳口口聲聲吶喊,台澎主權早已歸屬中華民國,不就等於要把台澎送入中國的虎口嗎?真不知他是傻啥用心?
奈何岳文指責說:『這些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者,難道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承認北京主張之台灣為領土之一部分嗎?把台灣視為地位未定,豈不是可能意味著鼓勵北京前來接收嗎?而且這樣好像符合了民進黨所定義的「中共代理人」,多諷刺啊!』
真是講到嘴角全波、本末倒置。把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才符合中共代理人。因為在國際社會,她早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但它卻無權過問台灣,只要我們堅持台灣就是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這正是為什麼,台灣的歷史課綱必須重新檢視。請拿出任何可以證明,日本已經把台澎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的法理證明文件,否則就不要信口開河、誤導視聽。
※作者為旅美台灣人(加州、海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