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管中閔遭控在擔任公務員時期違法兼職,19日公懲會開庭時,管庭中數度發言自清,且引述資深媒體人投書,更反指監察院濫權調查他20年所得,並洩漏給媒體。(攝影:張家銘)
台大校長管中閔遭控在擔任公務員時期違法兼職,經監察院調查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今(19)日進行言詞辯論,管中閔於庭中數度發言自清,更引述資深媒體人投書,指稱「上自當今總統,下自部會首長都曾寫過社論及專欄」,管更反指監察院濫權調查他20年的所得,並洩漏給媒體。
管中閔於庭中表示,從準備程序中,證人裴偉的證詞,以及其他媒體的相關評論,受媒體邀稿,不是編制內人員。他強調不是「職務」就無「兼職」事實,也沒有「違法」事宜。
管中閔表示,監察院曾說,不確定哪些文章是他所寫,卻認定內容涉及職務,因此有違法嫌疑,他反問監察院,是基於何種重大犯罪嫌疑,必須清查近二十年的個人所得資料,他認為這種抄家式的清算是否為濫權?他表示,監察院隱匿彈劾時,行政單位的證詞,又以臆測的方式垢人入罪。
他更引用多篇媒體評論,其中一篇為資深媒體人陳朝平的投書,其中寫到「上自當今總統,下自部會首長都曾寫過社論及專欄」。媒體詢問,是哪位總統曾撰寫社論,管中閔表示不是他所說,而是引述媒體評論。
管更稱,過去許多公務員都曾投書撰搞,沒有一個人違法。他認為他接受邀稿,是言論自由,媒體可登可不登,沒有任何義務關係也沒有簽訂契約。
至於遭質疑匿名的部分,管中閔強調,媒體社論向來不署名,因此不是他刻意匿名。但他認為,監察院向媒體透露投稿內容以及公布他的所得個資,他說,難道媒體是在路上撿到個資嗎?
管中閔認為,監察院違法濫權就是對他的政治迫害,更侵犯大學自主,企圖摧毀大學校長遴選當選人的人格與公信,更是七十年來首見。他表示自己是讀書人,沒有其他資源,僅能寄望司法還他清白,庭末,他更引用禮記儒行篇說:「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賴嘉倫接棒參選汐止區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