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等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23日一審判決出爐,辜仲諒獲判無罪;圖為23日說明記者會主持人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資料照/張文玠攝)
最高檢前特偵組裁撤前三大弊案,中信金、國寶集團涉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台北地院經近3年審理,23日一審判決出爐,北院認定辜仲諒罪證不足,判辜無罪;朱國榮則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合併判刑12年4個月,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多元,全案皆可上訴。
此案為前特偵組偵辦,指控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轉匯方式掏空中信金約3億元美金,並在為了併購台灣人壽保險案中,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掛勾,涉利益輸送給朱近新台幣10億元,涉嫌違反《金控法》等罪。
辜仲諒辯護律師葉建廷聆判後,對法院一審結果表示尊重與感謝。該案其他共犯,包括國寶集團林桂馨遭判3年8個月;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股東張素珠、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等人,皆獲判無罪。
根據檢方當時訴範圍分為「三大區塊」,一是辜仲諒等人涉嫌掏空中信資產3億美元;二為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辜仲諒指示張明田訪給朱國榮消息,使朱獲利新台幣9.9億元;三為朱國榮炒作龍邦股票,及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使朱獲利新台幣2.4億元。
檢方指控,辜家父子涉嫌在2004年到2007年間,藉以投資為由,透過中信金旗下子公司帳戶層層轉匯,把中信金的3億美金挪為私用。前特偵組2010年7月接獲檢舉後經過6年查辦,鎖定辜仲諒,與中信金有關的陳俊哲、張友琛、吳豐富等人。
此外,辜仲諒在2013年間有意利用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時,因龍邦國際股東朱國榮的反對導致破局。辜為討好朱國榮,2015年就用中信人壽的資金,以高於市價買下朱國榮的國寶集團擔保品亞洲廣場大樓2樓房產,致使中信人壽損失新台幣1.1億元。
全案共9名被告,包括辜仲諒、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股東張素珠、國寶集團的朱國榮、林桂馨;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潛逃海外在入境時被逮後,2018年6月北檢將他起訴併案審理;辜仲諒的前妹婿陳俊哲,至今仍滯美未歸,檢方仍在持續通緝當中。(柯文哲自爆:民進黨一直有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