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從亞泥案的相關爭議可以了解,修礦業法才是當務之急;圖為亞泥礦場空拍圖。(鐘聖雄提供)
亞泥案礦權展限爭議中,居民不滿亞泥獲得礦權展延,提起行政訴訟,法院7月判決居民勝訴,要求撤銷展限,亞泥旋即表達上訴,日前經濟部確定不上訴,但按照法規,亞泥在終審確定前仍可開採。地球公民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從亞泥案的相關爭議可以了解,修礦業法才是當務之急。
礦業法修法討論多時,民間團體在2016年便提出修正草案。2017年,導演齊柏林拍片時,意外墜機身亡,引起大眾對礦業法修法的高度關注,多名立委及黨團提出礦業法修正草案,草案內容涵蓋「刪除霸王條款」、落日規定、原民權益、環評等部分。但民間、行政機關及不同立委對於礦業法修法難有共識,光是在委員會就排審十次。
同年底行政院會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政院版本有六大修法重點,包含管制總開採量;強化環保機制,補辦環評;落實「原基法」的諮商同意程序;開放資訊參與;回饋機制及刪除霸王條款。但直到現在,草案還躺在立法院。
主導政院版草案的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在提出草案當時,也有諸多建議,認為礦業法通過後可能對產業造成衝擊,需要經濟部檢討後續機制以及實際的運作。對於是否列為優先法案,張景森接受《上報》採訪時,僅表示「礦業法」送入立院的確很久了,就盡快協商通過,但尊重立院的工作。
2日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先在臉書表示,行政院正在盤點優先法案,時力希望通過的優先法案之一便是「礦業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得知經濟部確定不上訴的理由後,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肯定經濟部不上訴,但在經濟部做出新的處分前,亞泥還是可以繼續開採。她呼籲下個會期是第九屆立委的最後會期,礦業法若是在這會期不通過,就會因為屆期不連續,而需要重新提案、討論。
蔡中岳指出,的確很希望這會期能儘快協商,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他指出,礦業法是很老的法,早在國民政府遷台前便制定,因此法規有需要與時俱進之處,而過去在陳水扁時期增修的兩項「霸王條款」,也就是礦權展限「原則許可、例外否准」及調處不成時,業者可先行使用土地,政府甚至要賠償。
蔡中岳表示,在導演齊柏林過世那年,社會對於礦業法的修正關注度高,後續便逐漸被遺忘。他指出過去民間希望一百分的草案,較難以協調,但從亞泥案就可以知道,礦業法修法的必要,目前修法只差一步,希望立院能積極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