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警局前蘭嶼分駐所所長李哲銘涉入大宗毒品走私案,5日全案偵結,檢方起訴李哲銘,求處12年重刑。(取自民視新聞台)
台東縣警局前蘭嶼分駐所所長李哲銘涉入大宗毒品走私案,原本外傳他是協助運毒,更有人可能是臥底警察,偵查後才發現他根本是「大毒梟」,載運超過1400公斤的毒品,市價估計超過30億元;5日全案偵結,檢方起訴李哲銘,將他求處十二年重刑。
據了解,台東縣警局二線二星警官李哲銘因長期沉迷投資期貨、股票,賠了上千萬元;在蘭嶼分駐所擔任所長期間,又認識「藍悅號」漁船船長鄭程維。兩人都背負債務,在友人牽線下,主動找上販毒集團,居中牽線走私運毒,市價估計超過30億元。
檢方指出,5月8日由鄭程維駕藍悦號從蘭嶼開元港出航,隔天與母船接頭,並載運42袋安非他命,總重829.44公斤,不過回到富岡漁港返航時被海巡艇查獲,鄭也被捕;同一時間,李哲銘與其他共犯正在台東市一家五金行內等候消息,得知毒品被抄,當天傍晚就同夥展開大逃亡。
李哲銘熟知警方偵辦技巧,試圖順混淆警方,於是先往南逃向台東大武並砸毀手機後,又往北逃到宜蘭,準備搭漁船偷渡;不料,李哲銘出海後,因為嚴重暈船無法忍受,只好求船長載他回航放棄偷渡計畫,最後於躲在恆春民宿內,6月10日被專案小組逮捕。
全案於5日偵結,檢方依法將11人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李哲銘12年、藍悅號海釣船鄭姓船長10年、金海銘號漁船張姓船長13年,其餘被告則8至10年不等。(台灣留學生賴致愷失蹤逾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