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明文(圖)在高鐵遺落300萬,遭指涉犯特殊洗錢罪,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回應,「根本沒特殊洗錢罪。」(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綠委陳明文在高鐵上遺落300萬元現金一事延燒,先是遭提告有洗錢之嫌,涉犯「特殊洗錢罪」,且傳出法務部政次護航一說。法務部政務次長、洗錢犯罪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表示,法務部不會針對個案評論,有無構成犯罪,等待檢方調查;但身為洗錢防制的主管機關,陳明堂強調:「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啊。」
3日在高鐵上拾獲陳明文遺落的300萬元現金行李箱,陳的次子陳政廷出面表示那是父母給他的創業基金,用來在台購買器材。4日遭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具狀到北檢提告。黃越宏表示,陳政廷涉犯修法後的「特殊洗錢罪」,法條規定:「只要收受、持有或使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有冒名,假名開戶、不正方法取得他人開設的帳戶或有其他規避洗錢防治程序,而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者」就可能觸法。
黃越宏指出,根據司法官員私下指點,舊的洗錢防制法是針對一般洗錢,也就是要有犯罪做為前置,但2017年修法增加了特殊洗錢的刑責。他認為,陳明文的300萬元現金很像「黑錢交易丟包」的手法,約定好公眾場所作為交錢地點後,讓對方來領取。
對於洗錢的疑慮,陳明文5日在律師陳澤嘉陪同下,開記者會出示監視器畫面。陳明文指出,全數現金都是分次提領,金流正常,銀行也有提取紀錄,也沒有要帶出國外,絕無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他說,當天上午搭高鐵時睡著了,忘記帶走放有現金的行李箱,直到在辦公室見到兒子才想起來。陳明文表示,將會對抹黑他的人提告。
黃越宏在提告時也指控,法務部政次蔡碧仲主管洗錢防制,與陳明文事舊識,在陳明文的推薦下獲得該職位,應主動迴避該案,且不得與陳明文任何聯繫。但蔡碧仲表示,他早已非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
陳明堂指出,洗錢有三種態樣「處置」、「分層化」及「整合」,像是把大筆不法所得分批存到銀行,或轉移到國外帳戶等行為,在法條上則是規範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他強調,並沒有所謂「特殊洗錢罪」這個名稱。至於陳明文父子到底是否涉及洗錢,他表示目前高檢署已經該案分到嘉義地檢署,嘉檢也已收案,由檢方調查有無構成犯罪行為。
另一起風波也燒到法務部,也就是總統蔡英文委任律師對學者賀德芬等2人提起妨害名譽訴訟一事。法界人士指出,現任總統向北檢提起告訴,會造成辦案檢察官壓力,且地檢署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辦案人員可能會揣摩上意。
陳明堂表示,「不會啦!」他說法務部不可能介入個案,他不清楚個案細節,也不便了解。對於總統提告,他表示,無關身分,這是蔡英文的「訴訟權利」,依法提告,就要保障她的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