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虎航和新航集團合約遭批喪權辱國,交通部10月底的調查報告,將問題指向台虎專案小組,但據了解,華航會簽下這不平等合約,華航前董座孫洪祥與總座林鵬良要負最大責任。(合成照片/虎航提供)
台灣虎航成立不到3年,虧損金額已逾12億元,朝野立委直指,問題出在華航和新航集團簽下「不平等投資合約」,讓只出資1成的新航擁有台灣虎航董事會1席董事和絕對否決權,合約內容明顯違反雙方2013年12月13日華航董事會的決議。交通部10月下旬出爐調查報告,將虎航問題指向由當年台勤公司董事長董孝行等人所組成的台虎專案小組,但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掌握華航內部報告卻直指,一手主導華航進行此一對新航割地賠款的虎航投資者,正是當時的華航董事長孫洪祥。
長期擔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委員的葉宜津,在11月初掌握華航當年決意投資台灣虎航內幕,赫然發現,「這根本是一樁先射箭再畫靶的註定賠錢投資案!」葉宜津指出,華航內部人員透露,先是華航當時的董事長孫洪祥和總經理林鵬良一意主導,已決定要和新航合作投資成立台灣虎航,並預先和新航高層敲定了2013年12月15日的簽約時間,才趕著在簽約前2日,於2013年12月13日的華航董事會「補程序」,由當時的總經理林鵬良將華航重大投資案以臨時提案方式,緊急在董事會中以「討論事項」案提出。因此,在董事會上根本未及提出正式報告,而由當時負責虎航案的華航副總董孝行等人組成的「虎航小組」,草率地以電腦進行簡報,且所簽合約內容也來不及事前完整交給董事會,充分討論修改。
交通部10月下旬提出的「華航投資虎航調查報告」避重就輕,將責任問題限縮在時任華航企發室副總的董孝行層級,結果慘遭立委打臉,葉宜津直接退回報告,要求重新調查。交通部在11月初重新提出「中華航空公司投資成立台灣虎航案報告」,華航高層並在11月3日向立委說明,此次重新提出的調查報告明白點出,台灣虎航投資案決策模式係「由上而下」,經華航前董事長孫洪祥同意,由專案小組負責人董孝行規畫,「投資失利及經效分析不切實際,造成華航重大虧損」,桃園調查處機場調查站已在今年10月11日介入調查,若確有人為疏失,交通部將責成華航進行民事求償。
1. 台南機場國際班機越來越多,航站太小設施不足,要求交通部擴建增加設施,改善台南航站。 2. 華航的LCC虎航3年虧損18億!誰要負責?
由葉宜津貼上了 2016年10月25日
葉宜津直言,檢視整個華航和新航合作投資成立台灣虎航過程,「整件事荒腔走板!」根據交通部官員和華航高層向葉宜津報告顯示,台灣虎航總資本20億元,其中新航出資2億元,亦即華航的台虎投資案金額高達18億元,華航如此重大投資案,從華航組專案小組評估到董事會通過,甚至到和新航簽約為止,整個投資案竟然沒有一份投資計畫,非常草率!
葉宜津指出,華航內部知情人士透露,當時的華航董事長孫洪祥在2013年10月間就已和新航談好,要在同年的12月15日,和新航簽訂台灣虎航的合作投資合約,因此為了趕進度、補程序,孫洪祥責成董孝行負責的專案小組,須在同年11月12日的董事會就此投資案提出報告,以完成其合法程序。因此,台灣虎航的經效評估結果原排定在華航董事會列為「報告事項」提報,不過董事會當天,一位具律師背景的華航獨立董事對台虎投資案以「報告事項」案提出有異議,該名獨董強調,此為華航重大投資案,應在董事會以「討論事項」案提出,交由董事們充分討論才是。
沒書面資料參考 董事等於被迫同意投資案
華航知情人士指出,眼見12月15日原排定的新航簽約日在即,華航高層在完全來不及準備書面資料的情況下,在簽約前2日、12月13日的華航董事會上,由當時的華航總經理林鵬良以臨時動議提出「討論事項」,據當時與會人士透露,林鵬良在會中臨時提出台虎投資案要董事們討論,卻未準備任何有關簽約內容的書面資料,只由臨時找來董孝行等人組成的專案小組電腦簡報,因此董事們根本事先對台虎的簽約內容毫無所悉,只能憑臨場反應就部分內容討論,而華航提出的欲簽訂合約內容並不完整,董事會最後只能就該案決議,「本案同意通過,請經理部門參酌董事會意見與Tiger Airway Holding(TAH)就合約細節進一步研商。」
華航內部知情人士透露,華航高層以此一董事會決議,認定已在13日取得華航董事會授權,眼見15日和新航簽約在即,由孫洪祥和林鵬良主導,華航高層和新航高層在短短兩天內以電話密集聯絡討論各項合約內谷,才簽訂此明顯有利新航的割地賠款合約,因此葉宜津明白表示,整個台虎投資案問題不止出在當時的副總董孝行,華航此一蒙受重大損失的投資案,當時的董事長孫洪祥、總經理林鵬良的刑事、民事責任必須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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