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表示,行政院為保留更多彈性,才打算將「20天內核定」與「政院不得退回」刪除。(資料圖片/張哲偉攝)
日前蔡政府力推「最低工資法」草案,擬將基本工資審議法制化,其中有2項限制為「行政院收到勞動部調漲建議案後要在20天內核定」及「勞動部再召開審議會再審議結果,政院不得退回」。但傳出行政院擬將「20天內核定」與「政院不得退回」刪除。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證實此事,但政務委員林萬億則否認,並強調該案子還未審查。
「最低工資法」草案第14條指出,勞動部應於最低工資審議通過次日起10日內,要求行政院核定,而行政院則應在接到審議結果次日起20日內核定,並交由勞動部公告實施;如果政院不予核定或逾期未核定,勞動部應於接到不予核定日或期限屆滿起30日內,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
許銘春11日表示,政院刪除「20天內核定」是為了保留更多彈性。日前行政院已召開過2次討論會議,政院認為已訂了每年第3季就會召開審議會,在此期間政院就會斟酌核定時間,才會如此建議刪除20天內核定的規範。
許銘春說,「不得退回」字眼刪除,是因行政院通常會尊重審議結果,若第一次審議結果遭行政院退回,大家就會溝通與協調,因此行政院認為不需要特別強調不得退回。許也表示,目前最低工資法僅拿掉上述2個部分,其他條文僅微調,目前草案仍在行政院內審議。
政務委員林萬億則否認許銘春的說法,並表示草案還在納入審查期程的階段,許銘春講的可能是勞動部內部對草案的討論,行政院根本還沒審,不知為何有這樣的說法。(「大港開唱」明年起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