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接受不當飲宴,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石木欽已自行請辭。(取自台北大學官網)
司法界重大醜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擔任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石木欽已自行請辭,司法院也將在17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
據《聯合》報導,石木欽數年前就被檢舉在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該庭法官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涉嫌居中喬案子。
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2015年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不過,仍有知情人士向監察院檢舉,司法院也將在17日將開會討論是否對石木欽進行行政懲處,據報導指出,因石與友人往來過程都有明確物證,只能下台,但石仍可能被送評鑑。
石木欽是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台大國發所碩士,2013年1月,從任職18年的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升任高等法院院長,接替前院長陳宗鎮職位,一至三審資歷完整。
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納智捷董座陳國榮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