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13日爆出重大人事案,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右)因涉嫌關說,違反法官倫理,接受不當宴飲,而自行請職委員長一職。(取自僑委會官網)
司法界13日爆出重大人事案,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涉嫌關說,違反法官倫理,接受不當宴飲,而自行請職委員長一職,司法院也將於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後續的行政懲處;石木欽傍晚發生聲明稿自清,表示是個人審判作為不見容他人,成為鬥爭下的犧牲品,只能辭職自清;但「法官改革司法連線」則強烈譴責,指資深司法官倫理觀念有問題,成為司法界的豬隊友。但也有法官認為,並非要求法官不能赴宴、不能出門,否則法官好像不食人間煙火,應該個案來討論。
石木欽於數年前遭檢舉擔任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案件進行中的當事人有交情,涉嫌喬案,台北地檢署及廉政署獲報後,立案追查。北檢於8月26日請最高檢察署函轉該關說案,但調查發現,石木欽並沒有涉及違法事宜,但在涉嫌行政違失的部分,則由司法院進行行政責任的調查。
司法院指出,石木欽在1997年到2014年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及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幫友人翁茂鍾提供法律見解。前幾日石木欽便先自行請辭委員長一職。
據了解,翁茂鍾是老牌紡織廠「佳和集團」董座,但先後涉入多起案件,除了曾因炒股案,一審遭判八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8個月,減為4個月,可易科罰金。另又在104年時,因高鐵乘車糾紛,在大庭廣眾下罵列車長「幹你娘」而遭起訴。
司法院指出,石木欽在翁茂鍾訴訟期間,與他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並提供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因此在案件發生後,決定依法追究石木欽的行政責任。
石木欽於傍晚發出親筆簽名的聲明稿,表示是因「個人審判作為不能見容於當道,成鬥爭下的犧牲品。」
石木欽表示,他以高標準自我期許,只能辭職以示清白,他不是憂讒畏譏,司法清白不容懷疑,他個人清譽又豈能受人指點。他說自己行事從來仰不愧天、俯不性地,去職不是因流言蜚短,而是愛護司法,但壯志未酬,讓他深感遺憾。
由基層法官組成的「法官改革司法連線」則發出聲明指出,與當事人宴飲是程序外的不當接觸,對訴訟程序的公平性產生疑慮。「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表示雖然與當事人接觸未構成違法要件,但:「誰知道你們私下講了什麼?誰知道你們有沒有利益輸送?」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指出,有些司法官連現場勘驗時,當事人買的飲料都不敢喝,碰到認識的律師承辦案件,在審理期間,連在對方的臉書按個讚都有顧忌,碰到當律師的親戚,就更要自請迴避案件。「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認為這是基本的司法倫理觀念,但對於某些資深司法官來說,並非如此。「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表示感到氣憤,認為其他司法官幫這些豬隊友背黑鍋。
司法院表示,目前行政責任還在調查,但法官法對法官倫理的規範要求高,若是石木欽的行為引發爭議,導致外界誤會,的確有可能追究行政責任。
不具名的法官表示,就通案來說,並不是要求司法官都不要赴宴,但如果明知對方是當事人或在訴訟中還赴宴,就有爭議;如果不知道對方的狀況,那就在個案去衡量狀況,他說,總不能要法官都不出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