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指接受不當宴飲,其委任律師廖芳萱指出,在調查報告中指稱石木欽不當來往,但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處。(王怡蓁攝)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於13日遭司法院發出新聞稿指稱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違反法官倫理,接受不當宴飲,並自行請辭委員長一職。17日送人事審議委員會審理。石木欽於今日審議前發出聲明,認為司法院及北檢都未保持行政中立及保密義務,形同未審先判,要求移送監察院才能公正調查。
石木欽委任律師廖芳萱指出,最高檢察署8月29日將案件函轉司法院,法院當時就排定9月17日提交人審會審議,但石木欽卻直到9月16日中午才收到93頁的行政調查報告,讓他只有22小時的時間準備答辯,根本是突襲。
另外,廖芳萱也表示,司法院13日發出的新聞稿以全名指稱石木欽,後續有報導指出,「一群他中高分院看不下去的法官」檢舉信是本案的關鍵,顯見司法院及北檢等機關未保持行政中立及遵守保密義務,製造輿論,形同未審先判。
廖芳萱提到,在調查報告中指稱石木欽不當來往,但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處,像是石木欽根本沒有審理過翁茂鍾的案件,另一件翁茂鍾在最高法院的案件,則是被告死亡,依法只能判決不受理,卻成為指控石違法關說的依據。
關於石木欽與翁茂鍾的交情,廖芳萱表示,他們的確是30年的好友,好友聚餐也很平常,有案子才認識當然瓜田李下,但他們早在有案件前就是好友。
本次人審會審理的重點在於石木欽「提供法律意見」及「介紹法官」給翁茂鍾,但其中一個案件是被告已死亡,更沒有介紹法官認識的理由。至於介紹法官,台中高分院日前也曾發出聲明,表示承審翁茂鍾案件的合議庭審判長邱顯祥、林源森、廖純卿與石木欽沒有私人交情,更無接受飲宴。
石木欽本人的聲明則表示,案件指摘他跟30年老友在21年間的餐敘,他說所有司法官都會有的類似生活經驗就是,身旁親友有官司,第一個想到的會是任職司法官的自己。石木欽表示,可以選擇有皇后的貞操而封鎖親友,或是建議他找律師,適度解釋司法生態,建立他正確的法治觀念,避免他司法經驗不足而受害。
石木欽表示,他沒有承審過翁茂鍾的案件,問心無愧,也沒有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他只是「不想當法官當到沒人性」,遇到訴訟的親友避之唯恐而不及。
對於送人審會審議的部分,石木欽認為案件在偵查與移送過程有諸多疑點,難以公正平,他強烈要求直接送監察院,才能做出公正調查。(石木欽與10法官一同接受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