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理想大地開發案,前縣長傅崐萁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二審18號宣判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定讞。(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花蓮地檢署偵辦理想大地開發案,起訴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花蓮地方法院2018年8月一審認定理想大地案農地實際交易者並非傅崐萁,也不是購地的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判決傅崐萁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二審18號宣判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定讞。
2018年8月檢察官不服重提上訴,追加起訴花蓮前縣長傅崐萁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並提出網路新聞報導等證據認為被告傅崐萁為實際負責人,但法官認為此部分不具證據能力,自無證據證明力可言,18日二審仍宣判無罪。
花蓮地檢署2017年查出,「理想大地」土地交易負責人梁清政控告傅崐萁強勢介入,透過現任秘書顏新章,讓梁清政以低於市價出售「理想大地」近20萬坪土地給榮亮實業公司,再轉手賣出,榮亮得已從中賺取2億多元差價。
其後,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透過榮亮公司轉售土地獲利2億多元、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花蓮地方法院8月24日宣判,認定鮑廣廷才是實際負責人,一審判刑一年6個月,傅崐萁、林德復則獲判無罪。(塔巴颱風不排除19日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