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已將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至少調高至30%。(攝影:李昆翰)
蔡英文總統選舉時承諾要蓋20萬戶社會住宅,行政院本會期將《住宅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盼儘速通過修法替社宅政策提供法源依據。但相較於中央翻修住宅法母法時,30%弱勢戶的計算方式惹爭議,地方包括台北、新北兩都已跑在中央前頭,率先在市定法規或政策方向中提高弱勢戶的比例至30%,且計算範圍是以「每處社宅」而非中央草擬的「縣市」為單位。
北市社會弱勢採評點制
有別於行政院主張,社宅30%弱勢戶的計算方式是以直轄市及各縣市為單位,引發弱勢戶過度集中偏鄉的疑慮;台北市長柯文哲已拍板,北市公共住宅的弱勢戶比例由10%提高至30%,且北市府社會局說,原則上規定「每處」公宅都至少會有30%。
針對入住資格,北市府採公民審議討論後也決議,30%弱勢戶有20%留給老人、身障或單親等「社會弱勢」,另10%則給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其中,20%社會弱勢採評點制,不同身分者有不同的加權分數比重,最後依排序先後入住;而10%經濟弱勢則採抽籤制。而30%之外,另外會再規畫5%保留給符合身分的原住民族群。
新北租金低於市價8成
新北市則是在今年8月底修正通過「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條文除明訂新北市公辦的社會住宅,租金應低於市價8折,另規定,各處社宅首次招租時的弱勢保障比例從10%調高至30%;預估三重青年社會住宅可成為適用該辦法的首例。
其他縣市自建公辦社宅較有進度的則包括台中及桃園。台中市的第一處公辦社宅「豐原安康段第一期」去年11月已開工,預計明年底完工,4年內預估全市可提供6658戶社宅。對於弱勢戶比例,雖規畫至少占30%,但計算方式與雙北不同,而與行政院版住宅法修正草案的「縣市為單位」較類似,將以「全市通盤考量弱勢比例配置」。
台中市府官員表示,以全市作為計算標準的主要考量是,若過度提高社會住宅弱勢戶比例時,恐易產生住戶被標籤化現象,反而造成入住者被歧視問題。
台中市府官員也說,台中市的社宅主要選擇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或工業區附近等區位好的土地優先興建社會住宅,另針對需求少、空餘屋範圍分布廣區域,採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方式辦理,基於各區域的社經條件、基地特性、住宅政策不同等因素下,社會住宅照護對象也應隨之調整,所以才決定以「全市」作為考量,採統籌分配、彈性規畫調配弱勢戶的比例。
桃園納入原民需求定奪
桃園市目前規畫的第一階段社會住宅則有4處10個基地,預計可提供4000戶;其中進度最快的是桃園區中路二號基地,預計今年12月19日開工、2019年1月完工。
至於30%的弱勢戶比例要以「每處社宅」為單位,或採全市通盤考量?桃園市府官員說,因桃園在地有不少原住民族群,社會住宅必須納入弱勢戶及原民的需求通盤考量,因此特殊身分等弱勢戶比例的計算方式,目前還在討論、研議中,尚未拍板。
桃園市府官員也表示,目前社宅會以一般戶(包括青年)70%、弱勢戶30%為政策推動方向,但後續將視個別社會住宅興辦區位、整體社會需求及執行狀況,適度提高弱勢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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