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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宏:高失業率才是法國年改問題核心《變革的力量》書摘

馬可宏 2019年10月16日 00:00:00
馬克宏: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習慣——國家、政治領袖、政府高層、企業主管、工會、以及政府與個人之間的中介組織。這是我們的責任,逃避或滿足於現狀,都是錯誤。(資料照片/美聯社)

馬克宏: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習慣——國家、政治領袖、政府高層、企業主管、工會、以及政府與個人之間的中介組織。這是我們的責任,逃避或滿足於現狀,都是錯誤。(資料照片/美聯社)

我們的退休制度和失業保障都是象徵性的,兩者都是為了一輩子只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雇員—而且是男性—的世界,所建構的系統。他會先預繳一筆錢作為將來的退休金和健康保險,不太害怕失業,不用煩惱轉行,也根本不了解沒有穩定工作的恐懼與外面世界的競爭。

 

當然,過去幾十年間,我們的系統經過多次調整:光從二○○三年至今,我們的退休制度就已經修改了四次。然而,這樣的系統還是最優先照顧以長期合約聘用的正式員工,也就是從剛踏入職場就一路在大企業待到退休的健康雇員;但這種人卻越來越少。

 

我們無法再繼續接受這種東拼西湊的情況,或是針對某些論據進行無止境的討論;但這讓我們意識到,現行系統是根據雇員在各自公司的狀況所構成的,其預算主要來自勞動工作;然而,三十幾年來,高失業率一直是我們社會的重大問題,此系統已經無法滿足社會的需求了。

 

議題重點不在於將退休年齡提高到六十五歲或維持六十二歲,或季度發放的金額究竟應該訂在多少;當然,考慮到人口學的轉變、世代間的公平性及退休系統的財務體質,這些問題的確必須解決;但重點不在於試圖劃清受雇者和個人工作者之間的界線,來決定哪些人需要提撥薪資來分攤失業保障金,哪些人不用。我們真正該問的是更根本的問題。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有所成效的行動,來確定沒有人被排除在外?在今非昔比的社會中,要怎麼保證每一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

 

既然勞動世界已經被區隔成不計其數的層級、工作和勞動契約,個人的職業生涯也不像以前那麼線性,我們的社會系統就再也無法導正、甚至更加強化了不平等的現象。

 

多次轉職讓估算退休金成惡夢

 

舉例而言,若一個人最初在公部門、接著到私人企業工作,其後又成為個人工作者,不停轉換於不同的退休金保險機構和制度之間,我們如何讓他清楚他有權請求的退休金有多少?我們要怎麼向一輩子都在工作的務農者解釋,他只能從農業社會醫療附加保險(mutuelle sociale agricole)領到微薄的退休金,而且每天幫忙他工作的妻子還什麼都領不到?

 

大家都很清楚,如果轉職了好幾次,那麼估算退休金的金額將是場惡夢—而且,明明是相同的職業,卻因為每個人工作契約的不同,而在金額上有顯著不公平的差異。以社會能動性而言,我們能夠給予怎樣的期待,給那些享受不到大企業所提供的前景的短期合約工作者?

 

因此,重新打造基礎的原則很明白,我們的社會保障應該以普遍化、透明及平等的角度,以個人為中心,依據個人的情況來重新打造。我們應該保障的是每一個人,不管他們在當下那一刻是什麼狀態;而不是只保障工作者,內容也不應只依照他們的工作契約與領域來決定。而且社會保障應該以平等的方式來進行,就如同現在正實行的健康保險。

 

我已經說明鼓勵及保障專業轉職的必要性,在這裡,我想要強調隨之而來的社會保障新藍圖。

 

為了鼓勵轉職,我們的退休系統應變得更淺顯易懂。若一個人很難了解自己的退休金計算方式,或是該計算方式依個人工作契約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都是不正常的。各種不同的制度,應該在幾年內重新調配整合,逐漸建構成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退休系統。長遠來看,退休系統不該因為其對象的身分是勞工、受薪階級、個人工作者或公務人員而有所區別,而應該依據實際工作的內容與年資。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必須去評估實際繳交攤提金額的年資,而不是完全以同一標準進行。這樣對所有人而言都會比較清楚,同時也比較公平。

 

狹隘的保險機制

 

今天,面對一個像失業這樣廣泛的風險,我們的系統卻仍建立於一個狹隘的保險機制上,這也不合邏輯—因為目前獲得保障的,只有受薪階級。我已經提過,讓所有人都得以融入,並且徹底地對此系統進行變革,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們需要的正是一個以團結為基礎的系統,每個人都應該貢獻,也都能受益。此系統涵蓋的不只是受薪階級、被解雇或是辭職的員工,也包括個人工作者。相同地,其預算來源不再仰賴社會保險的提撥金額,而是稅金;補助金也不再是比照保險的邏輯來進行,而是接近年金的概念。現在,我們的失業救濟金上限為近七千歐元,比歐盟平均高出三倍;待新系統實施,救濟金的上限將會調降,以管理而言也成效立見。

 

既然新系統涵蓋的不只是特定領域的勞工,且以社會福利的預算而言,來自社會分攤金的比例將會減少、而來自稅收的比例會越來越高,那麼國家就應該重新扛起早就下放給社福機構的策略性決策權力。到目前為止,都是這些同時代表雇主與勞工的組織,為失業救濟金發放的條件達成協議—例如金額、時間,以及接受補助者應盡的相關義務等等;但為舉債的失業救濟金作保的,卻是政府。然而實際上,政府對這一切組織運作的方式並無法置喙。這就是我為何認為,政府應該重新擔負起失業救濟金決策的責任。政府不能再默默為一個沒有出路的系統作保,也不能再退居於評論這些折衷方案的角色,因為根本不會有妥協的一天!

 

總而言之,我相信在與社會協商、企業內部規範、對行動者的支持等相關方面,國家應該賦予社會夥伴們更多發揮空間,但減少他們在系統管理上的參與。這將是場硬仗,因為他將惹惱那些已經在系統中自得其樂的人,但也能釋放現在所有正遭受阻礙的人。因此我們沒有什麼好猶豫的,這將是必須處理的最重要議題之一。

 

這麼做也不是要專斷獨行。原則上,我們沒有理由停止社會夥伴對政府活動的參與,只是必須調整目前的平衡。舉疾病救助為例,政府與社會夥伴在管理上的立場就很均衡,盡如人意。

 

本文摘自《變革的力量:Revolution 法國史上最年輕總統 馬克宏唯一親筆自傳》一書/時報出版/作者為現任法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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