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藉普悠瑪事件行政治鬥爭,實在是非常下流的手段。(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普悠瑪案,這個時代的悲劇,宜蘭地檢署已經今年6月7日偵查終結,其中,司機員尤振仲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加上超速行駛釀禍,另普悠瑪上路以來,未與ATP遠端監視系統連線,試車小組成員、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三人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檢察官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事實上,這起台灣交通史上少見的悲劇,自去年發生至今,已近一年,不管是行政部門還是檢調的調查,該收集的證據,該問的人,都已經相當完整了,然而,今日當事人之一,司機員尤振仲,再度出來開記者會,砲轟司法不公,行政單位的調查避重就輕,認為自己是冤枉的。
一個已經偵查終結的案件,如果要喊冤,該去法庭上面喊,不是嗎?我們回顧一下當初宜蘭地檢署的新聞稿:
「普悠瑪當天下午兩點四十九分從新北樹林站發車,尤振仲事前檢查時,駕駛台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顯示第一、八車有空壓機強制停止狀況,尤未依程序排除異常或通報,依表定時間發車,列車行駛途中,陸續發生風缸壓力不足,出現十次動力自動切斷、抑制超速狀況,在貢寮及大溪站停駛。
尤當時自認動力受ATP干擾,下午四點十七分擅自關閉ATP,他沒有通報,也未依規定於下一站啟動;檢方勘驗列車電磁紀錄,列車四點四十四分從羅東站發車,尤振仲提速到一百四十公里,列車以最高速限近兩倍速度在新馬站翻覆。」
我們當然知道,這些的結果不是尤振仲一個人的錯,是整個台鐵長期以來的結構,以及官商勾結之下的後果,但是,檢方要起訴一個人,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入人於罪,因此,看看檢方同時起訴的名單,試車小組成員、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就代表了檢方其實是知道這件慘案之所以會發生,並不是一個人的錯。
所以,尤振仲先生固然其情可憫,然而在整個慘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卻是那個啟動開關,事實上在翻車前的路途中,有非常多次機會,是可以避免這件事發生的,只要尤振仲先生把握其中一次就好,然而,他卻一次都沒有做到,你可以說他有千百個苦衷,但有什麼事比行車安全重要呢?
另外,其實我們也知道,有非常多的政治勢力,想要藉由這個事件,來打擊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這實在是非常下流的手段,因為這些勢力其實是藉著人命,以及一位滿腹委屈的司機員,來達成自己的政治目的,只要目的達到了,普悠瑪這個案子,就會被他們放到一旁了,苦到的卻是那些以為有希望的罹難者家屬,以及像尤振仲先生這樣一輩子盡忠職守的老台鐵員工,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就讓每一方的意見,都在法庭上越辯越明,才是正辦。
※作者為國會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