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在臉書表達,對於台北地院裁定潑漆客胡志偉及梁太富兩人交保感到失望。(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徐國勇30日晚上,在臉書表達對於台北地院裁定潑漆客胡志偉及梁太富兩人交保感到失望,他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
以下是徐國勇貼文:
針對台北地院裁定昨日向何韻詩女士潑漆的胡嫌及梁嫌分別以20萬交保、10萬元交保,我要表達對地方法院裁定的失望!
兩名犯嫌的行徑,是有其預謀、有分工,且是組織性及持續性的以暴力手段來妨害他人行使應有的權利,除了違反法律,更不符民眾觀感及法律期待。該組織及犯嫌先前還曾攻擊蔡丁貴先生及黃之鋒先生,他們的行徑是打壓人民集會遊行及言論的自由,是對社會治安具有持續性的威脅!
這些份子是以暴力威脅為手段,從持續暴力行為及其分工可知,此些份子的結合並非僅是臨時或立即性的隨意結合,而係長期有宗旨及目的性的結合,更有其內部分工的結構存在,且暴力亦為其集團的宗旨。組織犯罪防治條例明定:「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因此,這些份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
台灣不應容許暴力份子用暴力的行為,來妨害人民合法權力的行使,我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