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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特瓶大廠宏全偷排廢氣8年 檢方起訴董座戴全宏討1.2億罰緩

上報快訊/林昀 2019年10月04日 18:00:00
日前環保署發現有「飲料界鴻海」之稱的股票上市公司宏全國際集團,漏報高達7729萬元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取自宏全國際集團網站)

日前環保署發現有「飲料界鴻海」之稱的股票上市公司宏全國際集團,漏報高達7729萬元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取自宏全國際集團網站)

日前環保署發現有「飲料界鴻海」之稱的股票上市公司宏全國際集團,漏報高達7729萬元的空氣污染防制費,且環保設備也沒有正常的使用,故台中地檢署4日以詐欺得利罪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戴全宏等共19人。

 

台中地檢署調查指出,宏全國際集團是台灣規模最大的飲料填裝廠,營業項目包含寶特瓶的包裝材料、瓶蓋、鋁罐包裝材料、標籤印刷,同時也是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王老吉、台灣菸酒公司飲料、昭日和麒麟等啤酒的充填代工廠。

 

台中地檢署表示,宏全公司台中廠所使用的MO2凹版印刷,在寶特瓶、鋁罐上印圖案文字,皆會使用到油墨和溶劑,而油墨和溶劑的廢氣必須收集起來,先送到「直燃式焚化設備」處理,接著到廢氣焚化爐(環保設備、空屋防治設備)處理,最後達到排放標準才能排放。

 

檢方也表示,印刷和廢氣處裡的過程中,會產生甲苯、二甲苯、丁酮、異丙醇等有機廢氣,環保署核准宏全公司的年排放量是20.735公噸,且依照規定每一季都要申報印刷油墨原料使用量,再依照使用量來計算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

 

然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和台中市環保局在2017年時使用熱顯像儀探測,發現煙囪雖然排放廢氣,但是溫度僅止於40到45度之間,也就是說,該公司的環保設備都沒有正常使用。

 

環保單位進一步發現,宏全公司從2010年10月至2018年6月,長達8年的時間漏報MO1射出成型製程所需的油墨和溶劑原料;另一方面,MO2的凹版印刷使用到的油墨和溶劑,每一季都漏報66%至86%,換算後等同漏繳7729萬元的空氣污染防制費。

 

同時,環保人員發現,以產能換算下來,宏全公司應該要再買3套環保設備,卻為了省成本而只再買了1套。環保人員也發現,從2017年10月監控到2018年9月,現有的2套環保設備都沒有正常使用,只有禮拜1、5開啟以應付環保稽查,其他時間都是關閉狀態以節省瓦斯和處裡空污的成本。

 

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周佩瑩偵辦後,台中環保局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向宏全公司追討近5年的空污防制費與罰緩共計1億2586萬元,而檢方則依詐欺得利罪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戴宏全、總經理曹世忠共19人。

 

宏全國際董事長戴宏全。(取自宏全國際集團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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