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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蔣日記歸屬權未釐清 國史館和蔣家還有得喬

盧禮賓 2016年11月11日 19:20:00
當年兩蔣日記經蔣方智怡給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國史館以訴訟方式,希望珍貴文件能早日送回台灣。(畫面合成,翻攝自廣州日報、阿波羅新聞報)

當年兩蔣日記經蔣方智怡給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國史館以訴訟方式,希望珍貴文件能早日送回台灣。(畫面合成,翻攝自廣州日報、阿波羅新聞報)

為確認蔣中正、蔣經國父子的日記所有權和管理權歸屬,國史館將蔣家後代蔣友梅等12人列被告,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之訴,爭取兩蔣日記文物歸政府保管。但蔣家委託律師認為,兩蔣日記是私人物品,國史館並無訴訟上利益,請求撤銷原告之訴。在蔣家人未釐清歸屬權前,國史館想向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要回兩蔣日記恐不簡單。

 

兩蔣日記確認所有權之訴,原告是國史官,被告包括蔣友梅(蔣孝文之女)、蔣孝章、蔣蔡惠媚(蔣孝武遺孀)、蔣孝武兒子蔣友松、女兒蔣友蘭、蔣方智怡(蔣孝勇遺孀)、蔣孝勇兒子蔣友柏、蔣友常、蔣友青、蔣孝嚴、女兒蔣蕙蘭、蔣蕙筠。此案11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首開辯論庭。不過,蔣家人均未出庭,委託律師出庭。

 

國史館內目前陳列當前歷任總統肖像,文件,對兩蔣部份文件仍遺缺。(攝影:盧禮賓)

 

蔣中正寫日記的習慣,持續長達半世紀,加上蔣經國的日記,父子記載私人生活和國事祕辛等,是歷史學家研究近代史的無價之寶。兩蔣日記,先是蔣中正生前交給兒子蔣經國保管;蔣經國生前將蔣中正和自己的日記,交給兒子蔣孝勇保管,蔣孝勇生前再交給妻子蔣方智怡保管。兩蔣生前也交代日後要把日記公諸於世。

 

2005年,蔣方智怡將帶到美國的兩蔣日記,交給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並以微卷影片公開展覽。由於蔣家其他後代有的主張兩蔣日記,應由所有蔣家後代共同繼承,向史丹佛大學聲明擁有繼承權,也一度向法院提訴。

 

另一方面,國史館主張兩蔣在總統任內的日記,包含公文書等,屬中華民國所共有,應由國史館保管和管理。經向蔣家溝通爭取後,包括蔣方智怡等多數蔣家後人,已將對兩蔣日記的所有權捐給政府,國史館希望兩蔣日記能早日送回台灣。

 

胡佛研究中心展示文件顯示,蒋中正對當年日本侵略,常在自己日記中以「雪耻」自我提醒。(翻攝自舊金山灣區之聲)

 

美國史丹佛大學為避免惹訟爭議,3年前向美國法院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將所有可能繼承兩蔣日記的蔣家後代,以及國史館,全列被告。國史館表示,史丹佛大學提訴是為確認以後兩蔣日記代保管結束後的歸還對向,並非為所有權。

 

經國史館向美國法院主張法庭不便利,加上證人、證物多在台灣,請求移審台灣,美國法院去年9月裁定暫停訴訟,前提要國史館確認兩蔣日記所有權,作為美法院續行訴訟判決的依據。

 

台訴訟結果為美法院接受 蔣家12人全列被告

 

11日台北地院開庭,審判長張志全質疑,為何蔣家連看起來沒有繼承權的後代,也列被告?國史館委託律師表示,由於史丹佛大學在美國法院對原告及被告提起「確認競爭訴訟」interpleader),要求原告和被告訴訟以確認兩蔣日記文物的所有權,我國訴訟判決結果要呈美國法院繼續訴訟程序,所以必須將美國法院所有被告列入。

 

國史館委託律師表示,本案與傳統訴訟有點不同,因為台灣的訴訟結果要為美國法院所接受,以作為解決美國法院訴訟關於所有權與管理權的爭執的參考。

 

蔣中正日記內,也保存蔣宋美齡宋氏三姐妹合影照片。(翻攝自廣州日報)

 

蔣家辯護律師表示,兩蔣日記文物是個人私有物,屬繼承人公同共有所有權,應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作處分。所以國史館並無權依其他所謂繼承人簽署的捐贈或管理契約,而取得所有權或管理權。

 

另確認之訴,應依我國法律和相關判決為準,且確認之訴效力只及於相對人。在美國法院的訴訟,原告是史丹佛大學,效力只及於史丹佛,因此本案國史館無確認之訴的利益存在。

 

審判長表示,兩造對兩蔣日記文物如何處理,建議坐下談,如能達到共識最好,不得已再透過訴訟解決,預定12月7日下午3時在原法庭進行不公開調解,至於下次公開言詞辯論時間,另行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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