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實業涉嫌向14家銀行詐貸84億餘元。8日上午檢調訊後依違反銀行法聲押禁見,8名被告、3人交保,圖為台北地檢署。(取自Google地圖)
2019年7月國銀再傳詐貸案,潤寅實業涉嫌向14家銀行詐貸84億餘元。8日上午檢調訊後依違反銀行法聲押禁見,8名被告、3人交保。然而,潤寅詐貸案還傳出案外案,被告的辯護律師竟將閱卷所得的影本送到影印店影印,恐有卷證外流的爭議。對此,臺北地院表示,已指揮司法警察至影印店調查,以便確認辯護人後續有無相關責任。
檢調調查指出,潤寅實業在中國設立多家紙上公司 註更多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廣義上稱海外公司及離岸公司,狹義上稱紙上公司(Paper Company)或空殼公司(Shelf Company)等,最大特色為提供境外所得很低的稅率或免稅的優惠,且不要求公司董事及股東名稱強制揭露公開及年度報表的申報,因此這些公司具有高隱密性,而協助的國家即為常聽到的『租稅天堂』國家。,再製造假交易和複雜的轉投資來騙14家銀行,分別為王道銀行、台灣企銀、元大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等銀行共詐貸84億萬元。
6月初開始,因為潤寅實業還不出債款,被銀行察覺有異,但當時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夫婦透過立委來疏通時間,並向銀行表示伊朗因為遭美國經濟制裁,資金才周轉不來,不料沒多久楊文虎夫婦就潛逃香港,人間蒸發。
楊文虎夫婦2019年6月中失聯後,金管會開始介入調查,發現潤寅實業從2018年第4季就開始作假帳,全案便以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等移交檢調偵辦。
檢調於6月21日開始首波約談行動,諭令秘書林奕如60萬元交保、財務莊淑芬50萬元交保、員工陸敬瀛30萬元交保、監察人楊文海20萬元交保,且4人限制出境出海,同時對楊文虎夫婦發布通緝。而楊文虎女兒楊宇晨因涉嫌替逃亡海外的父母洗錢,所以也遭檢調發布限制出境出海。
然而,寅詐貸案卻傳出案外案。傳8日傍晚,被告的辯護律師將影印卷的影本送至民間的影印店再影印,讓偵查中卷證有外洩的疑慮,因此北檢緊急指揮調原到該影印店搬回影印本,並調查辯護律師有無違法的責任。
台北地院表示,辯護人依法取得偵查中的資料影本,除了用於為被告辯護,並不能作為他用或洩漏,且應該遵照「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偵查中的資料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