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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國安局只做海外情蒐 捉共諜由調查局一把抓

朱明 2016年11月14日 14:01:00
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現行國安局「在保防上一把抓」產生有權無責的疑慮,才交由調查局統籌指揮;但為了防範執行上侵犯人權,設置監督單位還在研擬中。(取自朱彥華老師部落格)

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現行國安局「在保防上一把抓」產生有權無責的疑慮,才交由調查局統籌指揮;但為了防範執行上侵犯人權,設置監督單位還在研擬中。(取自朱彥華老師部落格)

因近年來中國對台的滲透力道不斷加強,蔡英文總統在7月間指示由法務部調查局草擬「保防工作專法」須迅速完成立法,來維護國家安全的需求,據指出,未來保防工作專法的統籌機關,將由現行的國安局改由法務部調查局負責,也就是國安局只負責對外的情報蒐集與情報研析,而有關反情報保防捉共諜與間諜的工作,就完全由調查局負責,這就如同現行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是負責海外的情報業務,而國內的間諜活動都是由聯邦調查局(FBI)負責偵辦,以權責分明設計,更加明確地保護人權且提升情報效率。

 

缺乏統整資源平台

 

不過,國安人士提醒,情報與反情報原本是一體兩面,如何運用各種管道來搜集情報,反過來就是防範進行保防工作所注意的要點,在加上目前中國對台的滲透與吸收管道是靈活多元,接觸地點重心從島內延伸到世界各國,愈來愈多的案件是透過各國情報系統的協助,才能順利的監控,若僅由調查局統籌指揮,是否會窒礙難行值得考慮。

 

這次蔡總統指示儘速完成「保防工作專法」的制定,主要是現行保防工作依據仍只是民國80 年8 月行政院所核定之「保防工作作業要點」及相應的《全國保防工作會報設置要點》、《推行國民保防教育實施要點》等,全國保防工作區分為「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三大體系,分別由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各自督導所屬機關辦理,各保防體系僅依賴「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等會報機制作為聯繫平台,缺乏高層級且強有力的主管機關統合督導,資源未能完全整合。對民間的企業及其他組織機關則因缺乏法源依據,以致民間企業、機關內部無法設置安全保防部門,使得保防工作相形弱化,甚或不再設防。

 

調查局保防處長王北齊表示,目前台灣在情報與反情報(保防)體系上,並未明確分立。(翻攝自YouTube)

 

調查局保防處長王北齊月前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指出,目前國內在情報與反情報(保防)體系未明確分立,世界民主國家的情報與反情報體系多分工明確,情報機關僅負責對外之情報蒐集工作,並不具備司法警察權,而反情報機關,因兼負內部防制滲透、機密保護等反制境外敵對勢力入侵的重任,因此必須具備司法警察權,才能從反情報情資及線索中主動發掘並偵辦危害國家安全之間諜案。

 

據指出,政府高層同意情報與反情報體系多分工明確,現行國安局的「在保防上一把抓」且有權無責的疑慮,才交由調查局統籌指揮;但為了防範執行上侵犯人權,設置監督單位則在研擬中。

 

調查局曾在今年9月間,為宣導保防法發表微電影《抉擇》。(影片來源:YouTube)

 

另外,中國對台滲透的重點目標,仍是國防軍事及國安情報等政府機敏單位,以及高科技等民間機構,因為中國滲透這些國內民間高科技機構,在該公司參與國防工業或計劃中,探知國防軍事上的機密資料,未來「保防工作專法」將對此來強化民間的保防安全法源依據,正如美國國家情報首長克萊柏(James R. Clapper)在在2016年2月國會聽證會中指出,中國對外滲透領域,也涵蓋私人公司與研究機構,凡涉及國防、能源、金融等之有關國家安全資訊與專利資訊;保防工作不再僅限於政府機構。

 

但國安人士指出,雖然反制中國對台滲透制定「保防工作專法」是有其必要性,但中國對台工作的預算是「不封頂」的作法,對台吸接觸對象,多選擇在海外國家,而這些國家多與我方無邦交,所以保防工作專法對於境外反制作為,是要增加人力經費在海外布點?還是透過原有的情報系統協助,都是未來會遭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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