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爭議料延燒到明年大選後才有定論,國庫署目前希望衛福部修正《菸害防制法》,增訂「誘發未滿18歲者接觸使用菸品之虞者」等要件,禁止加熱菸進口。(取自Vaping360 Flickr)
近年來許多菸民使用的「加熱式菸品」,因政府管制漏洞,至今無法可管,導致海關查扣卻無法開罰,造成國人及旅客無所適從,引發朝野立委關注。據了解,針對加熱式菸品管理政策,今年7月底,財政部國庫署曾與衛福部國健署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但兩大主管機關意見仍相當分歧。國健署盼將加熱菸視為菸草產品納管;國庫署則認定加熱菸非一般菸草產品,希望衛福部能從修正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著手,以增訂「誘發未滿18歲者接觸使用菸品之虞者」等要件,來加以禁止加熱式菸品進口。
菸品不斷推陳出新,除了時下年輕人流行的電子菸外,國際菸商這幾年還開發出所謂的「加熱式菸品」,積極搶攻新商機。業者宣稱,加熱式菸品係利用加熱器低溫加熱菸草柱的方式,有別於傳統紙菸燃燒產生焦油,將有助於降低對人體健康危害,盼政府能夠開放進口,引發社會正反兩極討論,就連主管菸品的衛福部、財政部兩部會看法也不盡相同,加熱式菸品管制出現政府「一國兩制」的詭異情形。
《上報》先前曾報導,針對加熱式菸品管制規範,衛福部、財政部於今年初曾經召開過一次跨部會會議研商。但會中衛福部、財政部兩大主管機關互踢皮球卸責;財政部甚至坦言,目前因缺乏禁止進口的法令依據,已有旅客提出聲明異議,倘若再繼續延宕,未來恐將面臨「國賠」問題。
無獨有偶,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也特地提出報告示警,統計海關從2017年到今年7月底止,所暫扣的加熱式菸草已經達到4.4萬條、加熱器等則有985組。預算中心指出,衛福部至今都尚未公布解釋令,這些暫扣的加熱式菸品效期恐屆保存期限,未來恐有「國賠」疑慮,呼籲相關部會應妥研具體管理措施並協調合作,以減少關務署邊境執勤的爭議。
值得關注的是,由於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合法開放加熱式菸品,且已超過5000人附議的成案門檻,為此,財政部國庫署與衛福部國健署曾於今年7月23日特地舉行跨部會會議,討論後續如何因應,盼為加熱式菸品管制作出政策定調。
根據《上報》掌握消息,今年7月23日,財政部國庫署官員特地前往拜會衛福部國健署官員,討論議題包括:市面上販賣加熱式菸草產品,如何取締及裁罰?海關已扣押或輔導旅客寄存加熱式菸草產品不得輸入之法據為何?日後應如何處理?倘若政策朝開放進口,其配套措施為何?上述議題是否須尋求學者意見,以確保其適法性?
據指出,當天會中,財政部、衛福部兩大主管機關依舊是各持己見,對於加熱式菸品定義,國健署認為加熱菸應視為菸草產品,不是電子菸,所以應以《菸害防制法》的菸品定義納管。至於是否能進口,則屬於財政部權責,需依《菸酒管理法》判斷。但國庫署官員則擔憂,一旦政府承認加熱菸為菸草產品,依法就必須課稅,且無法源可以暫扣或禁止進口,因此在當天會議中,國庫署官員一直力主,要求國健署以加熱菸非屬菸品,而是類似菸品形狀或類似吸食菸品行為的物品,盼以《菸害防制法》第14條來禁止進口和販賣。
據了解,國健署官員於會中指出,去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於官方網站表示,加熱式菸草產品並非電子煙,且應受到所有其他菸草產品之法令與規範的限制。衛福部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條所揭櫫「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的立法意旨,基於防制兒童、青少年健康免於菸害,無論加熱式菸品的菸草柱是否合法進口,將其納入同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菸品,以菸害防制法管制其廣告、銷售、吸食等行為,符合立法意旨,也符合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會議,要求加熱式菸品應該納入法令規範之決議。
此外,國健署官員並強調,衛福部立場為反對所有菸草製品,且國際研究報告亦指出,所有形式的菸品都是有害的,加熱式菸品與傳統紙菸一樣,都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且也含有害致癌物質。然而,衛福部並非《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之主管機關,雖對加熱式菸品之廣告、銷售與吸食以《菸害防制法》管制,「惟該產品是否可以申報進口,仍應由主管機關(指財政部)依據權責法令判斷之。」
面對衛福部又將「球」踢回來,財政部國庫署官員則不願接招,一再強調加熱式菸品與一般菸草產品不同,應由衛福部來修法管制,國庫署並當場提出一份具體修法建議,希望衛福部可從保護兒少健康之角度,修正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4條,增訂「誘發未滿18歲者接觸使用菸品之虞者」等要件,來禁止加熱式菸品之進口,以完備法律授權。
只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由於當天財政部、衛福部官員對於如何管制加熱式菸品、由誰來主管等意見分歧,彼此僵持不下,最後會議未有進一步具體結論,便宣告散會,而考量目前接近總統及立委選舉敏感時刻,在2020年大選之前,加熱菸修法納管議題,也恐將遙遙無期,只能拖到選後再說了。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已於本月4日開始加熱式菸品公開販售,對此,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10日特地舉辦線上說明會,解釋為何核准IQOS加熱式菸品上市的原因,包括FDA認為加熱式菸品「符合保護共健康原則」、對非吸菸者(特別是年輕人)是否觸發他們開始使用菸品,也會被納入考量。
FDA指出,一個產品今天被認為符合保護公共健康,不見得未來也會被認為符合保護公共健康,FDA會依據其他現有產品、上市的環境及法規,隨著時間而有所改變。另外,已現有數據顯示,從未吸菸者(包括年輕人)使用IQOS的意願為低。因為IQOS設備價格相對昂貴,會限制年輕人的取得,風味選擇上也相對較目前其他已上市的菸草產品有限。
對於外界顧慮青少年濫用電子煙,FDA菸草產品中心科學辦公室個人健康科學部副主任蒲莉絲拉(Priscilla Callahan-Lyon)日前也出面說明,她指出,加熱菸品與電子煙不同,一是產品較大,難以隱藏;二是價格不便宜,要90到100美元左右。必須按包購買菸草棒,無法買到一次性使用產品,「我們認為年輕人使用的風險相當低,因為不方便,它不像電子煙有各式各樣的風味。」
蒲莉絲拉說,產品要先通過上市前菸草申請書程序,取得銷售取可,產品必須能夠適當保護公眾健康。這依據整體族群的風險和效益而定,包括吸菸者和非吸菸者,必須考量現有吸菸者停止使用菸草產品的可能增加或減少,以及非吸菸者開始使用產品的可能增加或減少。這些都納入考量,我們必須確切知道產品不會比其他已經上市產品更糟糕。
她指出,從未吸菸者,開始使用加熱式菸品有成癮風險,風險似乎並未高於現有菸品,尤其是紙菸。但對於打算轉換到加熱式菸品的吸菸者有益,可提供足夠尼古丁,讓他們有轉換動機,獲得滿足,不要再回頭使用燃燒紙菸,在已經上市國家,非吸菸者使用的比例沒有特別高。
●海關暫扣加熱菸法源不明 旅客提訴願政府竟辯「寄存」非查扣
●電子煙實體店鋪猖獗 Google Map反成政府查緝新利器
●美英合法規範拚雙贏 台灣全面禁止真的好嗎?
●與傳統紙菸異中有同 10項目優劣比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