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無法納入全球性警政情報體系,我國只能「透過案件交朋友」,以累積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加入Interpol的能量;圖為刑事局偵破案件示意。(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台灣自2016年起推動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大會,一直未有進展。儘管Interpol因政治因素排除台灣,但台灣近年來數度助攻破獲跨國刑案,例如在2016年第一銀行盜領案後向歐洲提供情資,協助破獲跨國駭客集團,更應邀赴歐洲進行專案報告及交流。知情人士指出,由於無法納入全球性警政情報體系,我國只能「透過案件交朋友」,以累積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加入Interpol的能量。
台灣今年再度叩關Interpol,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今年1月於刑事局長任內致函Interpol主席金鍾陽,至今未獲回覆。然而今年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加入Interpol的聲音則持續成長,至今累計已有12國政要或國會議員表態,其中更包括義大利等過去未曾表態的國家。
知情人士指出,台灣無法參與Interpol,最直接的影響是無法被納入「全球警察通訊系統(I-24/7)」,無法即時獲得「紅色通報(Red Notice)」資訊,對我國防範犯罪及追捕外國籍罪犯形成極大阻力。以不久前引起關注的伊拉克男子殺害岳父母案後逃往外國為例,我方並非Interpol成員,只好透過日本警方發出「紅色通報」,且礙於與伊拉克沒有刑事合作機制,必須借力第三國才能逮捕兇嫌,時效上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
雖然被排除在國際警務合作系統之外,但我國仍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凸顯「專案、務實、有貢獻」參與原則。近年來最引人矚目的案例之一,是2016年第一銀行盜領案。知情人士指出,當時我國警方接獲民眾報案並掌握異常動態,一舉偵破一銀案。
一銀案為大型跨國犯罪集團Carbanak所為,成員包括多個國籍,攻擊對象涵蓋全球40個國家,造成的損失高達10億歐元。知情人士指出,我國警方在發現此集團的犯罪模式之後,又進一步掌握集團首腦的通聯訊息並提供給相關國家,終於讓首腦在西班牙落網。
知情人士指出,當時歐洲刑警組織特地為此案召開專案會議,邀請台灣赴歐洲報告並分享情資;之後歐洲國家也積極與我方在詐騙、金融地下匯兌等犯罪行為多所交流。據指出,此案凸顯台灣在資安科技的辦案能力以及國情文化對防治犯罪的貢獻,讓更多國家希望與台灣進行專業交流;事實上,不少國家在遇到屬性接近東南亞型態的刑案時,會詢問台灣警方相關意見,而我國警方也藉由案件的合作與其他國家建立聯繫窗口,「透過案件交朋友」。
Interpol是僅次於UN的全球第二大國際組織,共有194個成員,包括香港及澳門。涉外人士指出,我國早在1961年便加入Interpol,在1984年中國申請加入並發動納中排台提案時,要求台灣必須使用「Taiwan, China」名稱;當時有許多國家認為不應因政治考量排除台灣,也不同意台灣必須接受矮化的名稱,但我國考量後續仍會有許多打壓行為,決定退出組織。
事實上,Interpol曾於2005年與我國協商入納I-24/7系統一事,但當時要求我國使用「China Taiwan police administration」名稱,並要求台灣將所有聯繫電報抄送北京中央局,遭我方拒絕,台灣加入通報系統一事至今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