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指陳同佳(左者)若真得來台投案,一關入就會抓他。(取自香港有線新聞)
針對質疑法務部希望港籍殺人犯陳同佳續押港府,有卸責之嫌,法務部澄清,我國過去2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但港府卻一再漠視,「辦案態度消極的明顯是港府,」並強調我國司法單位從未閃避,士林地檢署亦表示,只要陳一入關就抓人。
對於陳同佳即將來台,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同佳在台灣犯下殺人,目前是通緝身分,他一入境,司法警察機關就會逮捕,而目前並沒有接獲陳同佳及他委任律師聯繫。不過我刑事局於18日晚上8點多有收到港方來函,指陳同佳要到台灣投案一事。
而對於陳同佳有意來台,但不希望被判死刑,士林地檢署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在台犯下殺人棄屍的港籍嫌犯陳同佳,在香港的刑期23日便會結束,港府指出,陳同佳有意來台接受審判,而法務部卻希望港府能繼續關押陳同佳,因而遭來國內外媒體撻伐,認為法務部不願接下燙手山芋。
對此法務部澄清,過去法務部積極向港府提供司法互助,但卻2度遭到漠視,追訴態度消極的明顯是港府;對於卸責一說,法務部嚴正譴責。同時也強調,相關案件士林地檢署仍在積極偵辦中。
法務部指出,陳嫌近期即將出監,由於港方過去2度無視我國偵辦該案的司法互助,為確保事實真相不被掩蓋,並正視重大刑案證據之完整性,才會呼籲港府續押陳嫌,以訴追屬於殺人之萬國公罪。
法務部也重申,我方亦願在對等、尊嚴及互惠之基礎上,協助提供在台相關證據。如果港方再次漠視,「顯見放棄司法主權是香港政府,絕非我國。」
「本案我方自始至終未曾推卸責任,相關案件仍由士林地檢署積極偵辦中,」法務部表示,我國在追求司法正義之實現,積極尋求如何儘速將該犯嫌繩之於法時,卻未能獲得港方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且港方一再消極面對的態度及漠視其應有的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除將造成被害人家屬之二度傷害外,恐將使得司法正義難以伸張。」(美眾議員匡希恒也提「台北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