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同佳案】陸委會轟港府切割管轄權 促港台建立司法互助機制

上報快訊/李紹瑜 2019年10月21日 19:34:00
陸委會呼籲,港府盡快安排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久的司法互助機制。(李智為攝)

陸委會呼籲,港府盡快安排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久的司法互助機制。(李智為攝)

針對在台犯下殺人棄屍嫌疑的港人陳同佳一案,法務部長蔡清祥、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1日傍舉辦記者會,會中批評港府切割管轄權,操作嫌犯自行來台,僅憑嫌犯個人的自由,卻沒有完整的事證及資料,令犯罪追溯處於不確定的狀態。陸委會呼籲,港府盡快安排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久的司法互助機制。

 

記者會指出,長久以來,台灣政府不斷呼籲港府應該積極考慮建立台港司法互助合作的機制,並以刑事法律和作為優先,才能夠解決因台港人員交流頻繁,所衍生的各種犯罪問題。2018年3月在台發生港女命案後,面臨嫌犯逃回香港,卻無法立刻有效繩之以法,再次凸顯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重要性。

 

針對港女命案,陳姓嫌犯有意在獲釋後來台投案,陸委會強調,任何案件的訴追都不可能是在港府切割管轄權,操作嫌犯自行來台,僅憑嫌犯個人的自由,卻沒有完整的事證及資料,從而任令犯罪追溯處於不確定的狀態。若要彰顯司法正義、還家屬公道,前提是需要港方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有助於台灣司法單位順利偵辦的各項證據及協助。

 

陸委會指出,港女命案發生後,我方曾向港方多次提出司法互助要求,但是港方並未具體回應,陸委會說明,港方當時宣稱依現行法律不願商討的原因,是因為背後一中框架的設定,如今還操作「送中條例」迴避司法互助的正確途徑。

 

現在港方既宣稱可向我方提供合法且可行的協助,我方要求透過司法協助將嫌犯送到台灣的立場也未有改變,因此,陸委會、法務部共同建議,雙方盡快安排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久的司法互助機制,既可以有效處理陳同佳個案,也可從根本解決問題,如此方能夠充分保障兩地民眾的安全福祉。(結合好樂迪4度遭公平會「攔婚」

 

【延伸閱讀】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