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賄選案,法院20宣判無罪。(翻攝自網路)
屏東縣議長賄選案,檢方去年起訴周典論等10名議員,屏東地方法院20日宣判,議長周典論無罪,9名議員被判4至5年有期徒刑。
周典論去年角逐屏東縣議長時被爆出賄選疑雲,檢方發現其涉嫌授意他人交付賄賂及不正當利益,並招待多位議員進行綁樁。起訴書內容提及,為了選上議長,周典論以賄選方式綁樁,由廖秋東負責招待議員吃喝玩樂,而王志豐更先後交付接受招待的議員每人18000元。全案於去年偵結起訴後,屏東地方法院20日審結宣判周典論無罪。
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20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居主導地位,因此判其無罪,而議員王志豐和潘裕隆因犯罪事實明顯,判刑5年,議員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和陳美瓊則各判4年。
對此,被判無罪的周典論,替其他議員喊冤,他說,所有議員都是清白的,絕對沒有賄選的行為,將會在收到判決書後為議員們上訴。(塗鵬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