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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藉馬克思和涂爾幹解釋香港反送中運動

陳伯彥 2019年10月28日 07:00:00
(資料照片/美聯社)

(資料照片/美聯社)

2019年6月份,香港當權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之議案,其中在法案內容中,牽涉國與國之間犯罪之行為人得轉移至其他國家進行司法審判,然而在上述列舉之國家當中,也包含中國。因此許多香港人擔憂,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得享有一定之民主自治之權利,不過歷經許多民主權利抗議活動,如著名的雨傘運動,都再再顯見香港人民對於北京政府之不信任,進而認為此次修改條例,必然造成「送中」條例,因此引發同年六月九日之抗議遊行。

 

事實上,針對中國無視香港民主政權早已有跡可循,筆者在另一篇探討一國兩制之文章也寫到,中國國務院在2014年發布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其中提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更甚者對於香港特首候選人也有所規定,「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更多《中國一國兩制下香港之評析-以香港雨傘革命為例》,陳伯彥,2019,東吳當代中國報告。

 

簡言之,中國認定香港所享有之自由民主建立中國當權者授權之,所有權利非天賦人權之概念,而是中國授權之獨裁政權思維。上述之現況,促使香港人民不滿於此爆發—時至今日歷時三個月香港反送中運動。

 

馬克思及涂爾幹觀點論之

 

我們可就其香港反送中運動中,所提倡五大訴求,觀之其背後意涵,藉此與馬克思和涂爾幹所論及理論之相呼應。對此簡述五大訴求:一、徹底撤回逃犯條例。二、撤回所有暴動定性。三、永不追究反送中抗爭者。四、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警方濫權。五、全面落實真雙普選 更多九龍大遊行》五大訴求未獲回應,香港23萬人再上街頭「反送中」,風傳媒,2019。。以上五點,筆者將分為三部分分別評析之。

 

其一、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以避免中國政府干涉香港政府之司法獨立,其可見涂爾幹在《社會分工論》所談到之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其意指社會一般成員所共同擁有整套的信仰與情感,具有其自己的生命。 更多石計生,社會學理論,三民書局,2006,p.64。再者,根據香港大學民意調查指出,反對送中條例之民眾人數不斷攀升,至今反對率為百分之七十 更多反送中》香港最新民調出爐 林鄭月娥民望創歷史新低,自由時報,2019。

 

明顯反映出香港人民共同信仰與情感之集體意識,其背後代表意義即是對於中國獨裁政權之不信任,然而其應然上之價值促使人民心中認定,若逃犯條例通過後,必定導致更多香港民權人士及司法獨立受到影響,間接引起實然弊害的發生。

 

縱使,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歷經將近三個月後於九月四號發布記者會,說明將撤回其逃犯條例,駁回前階段曖昧不明之聲明 更多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中央通訊社,2019。,也已然無法回復其反送中運動期間,社會已缺乏共識及規範之狀態,即是涂爾幹所談之「脫序(anomie)」,導致其社會動盪之現況。無獨有偶,以馬克思階級觀點視之此現象,認定為一種階級意識影響上層建築之社會結構。

 

其所談到「社會意識(social consciousness)」意即社會當中各種階級所構成的社會思想與心理狀態複合體 更多石計生,社會學理論,三民書局,2006,p.38。,然而何謂上層建築(superstructure),指的是法律、政治、道德等意識形態(ideology)。香港民眾所表達之訴求,正是藉由集會遊行等方式表達給政府,筆者將視之為一種階級意識,以此反映出社會共識,藉以反對香港政府由此條例中所宣達出之意識形態。而此種階級意識處於一種顯性狀態(manifest),聚集起來的人發展其共同利益的意識對抗其他階級時,即為一種自為階級(class-for-itself)的展現。

 

其二、撤回暴動定性、不追究其抗爭者與成立獨立委員會。「暴動」一詞為香港政府認定對於此活動之人民行為。認為參與此活動的人已然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是一種暴動之行為。對於該「非法」活動加派警力以維護整體香港之秩序。不僅僅上述所談之,部分香港人民也漸漸出現挺送中、反對暴民等反對反送中之相關聲明。

 

更甚者,北京許多官媒也發布許多新聞,藉以表態支持香港政府加派警力之行為,於此反對暴民行動也伴隨著反送中活動逐漸擴大及擴散,有日益增加的現象。有趣的是,倘若觀之相關中國的媒體報導,則得以發現中國媒體所論述之標題與內容,完全忽視了香港人民所談之訴求,只單純報導有遊行的人民痛打警察畫面,藉此概括此活動為一種暴亂。

 

上述所談之媒體現象,在馬克思眼中即認為是一種「偽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握有權力之資產階級將政治的意識形態藉由媒體灌輸給無產階級的人們,影響著他們的想法與意識,本身可將所受到影響之意識,認為是一種虛偽的意識展現。

 

但或許上述之論述觀點,可能陷於一種單方面接收支持反送中相關報導資訊,也變相成為另一種偽意識體現。因此筆者也尋找相關中國相關資訊之報導,藉以表達更為客觀之事實呈現。不過很遺憾的是,幾乎只找到香港人民以棍棒毆打警察,亦或是對於香港有關機構、當地經濟破壞等負面評價。

 

也正是如此,香港人民對於這種中國獨裁政權之片面評價與報導引起極度之不滿現象,更甚者對於警察這種所謂嚴厲執法之行為表現出抗議,這樣的體現可以從近期香港大學李立峯教授所做的調查得知,針對目前香港反送中的態度,近半的香港人民對於政府與警隊的表現為零分 更多指民意一面倒》李立峯:市民強烈不信任警隊,獨立調查成共識,立場新聞,2019。李立峯引用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雨傘運動期間,以及反送中運動期間的數據,發現在反送中運動當中,對特區政府抱持極端意見的人大增:在 6 月 9 日大遊行前夕,給予特區政府 0 分或 10 分的市民有 27.6%,而到了 9 月初第 4 次調查,比例上升 48.7%。

 

梁姓雨衣男事件

 

然而往下探之香港反送中抗爭行為,筆者將之分為兩部分論述之,一者為抗爭者的自殺案件,另一者則為警民衝突。前者將針對此事件期間較為影響重大者與其背後原因論之,後者則聚焦在其衝突所隱含之意涵與影響。於此,首先談到有關於抗爭者的自殺,據目前資料顯示,從6月12日至9月10日之間,高達一百零八人自殺 更多憾!反送中期間自殺頻傳 港網友整理成冊:莫忘這108人,自由時報,2019。。但筆者往下檢視資料發現,其中也囊括了許多非屬於為捍衛香港反送中之精神之自殺行為,因此筆者推測,該統計之數據可能是只要屬於自殺行為都列入此次的統計值,有過度膨脹之疑慮。也是如此,筆者將著重談之首起為香港反送中之自殺案件—梁姓雨衣男事件。

 

簡述一下此事件。在6月15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以較為曖昧之「暫緩」《逃犯條例》回復此抗議之人民。然而引起眾多民眾不滿,而梁姓男子於是攀爬至太古廣場上之建築中大樓,掛上「全面撤回送中,我們不是暴動,釋放學生傷者,林鄭下台」的抗議標語與身穿印有「黑警冷血,林鄭殺港」之黃色雨衣表達抗議訴求。最後令人感到不捨的是,他選擇以墜樓方式,以展現最後其奉獻此抗議行為之精神 更多反送中「雨衣男」自殺墜樓亡!消防飛撲畫面曝,港網一人一花紀念義士,Etoday,2019。

 

梁姓男子的行為,在涂爾幹所發表《自殺論》當中,即將此種自殺行為歸屬於一種「利他型自殺(altruistic suicide)」,意即某人殺死自己,是因為他有義務這麼做 更多石計生,社會學理論,三民書局,2006,p.72-73。。其中涂爾幹將自殺行為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自我型自殺(egoistic suicide)、利他型自殺(altruistic suicide)、脫序型自殺(anomie suicide)。

 

其前提假設認為自殺與社會整合有所關連,也指出自殺與社會團體的整合程度成反比,換言之,個人若與社會團體整合程度較低,較容易產生其自殺之作為。然而對於利他型自殺而論,則認定為個人與其社會整合程度太過度,以至於集體意識凌駕於個人意識,藉以掌控其個人意識,間接導致自殺發生。

 

再者,往下續之討論警民衝突。在反送中期間,發生許多起警隊與民眾爆發衝突事件,以下筆者觀察,認為其背後所代表兩方不同價值明顯對撞,一方為傾中政權之公權力,其目的為保障社會秩序,或者更精確地說,可將視之為,為了維護政權而所做的「維穩」作為。對此另一方為普遍香港人民對於民主價值之想像。

 

於此,兩者可將視為完全對立面理解之,前者所謂維護政權之行使,其政權即代表獨裁政體。而後者則是對於民主政權的伸張。而對於民主政權的伸張方式,從此活動當中,不免發現不少香港民主派代表議員,以政黨的形式領導民眾集會遊行,或者以議員身分支持此活動。假設以馬克思的階級意識觀之,其認為階級意識的產生有兩者,一者為輸入意識(inputed consciousness),另一者則為自覺意識(spontaneous consciousness),筆者認為香港政黨之性質較傾向於後者,也就是認為其階級優先,強調人民自覺之必要性。如同波蘭馬克思主義者羅莎‧盧森堡(Rosa Luxemburg)所談,其所較為看重自發群眾行動,認定政黨僅為勞工代理與宣傳之角色。最後也可見香港發生罷工事件,以表達對於政府之嚴厲抗議 更多反送中罷工登場香港交通癱瘓,中央通訊社,2019。。如同羅莎所談,以大罷工(mass strike)方式以取得政權。

 

其三、落實真雙普選。其主要訴求針對行政長官和立法委員兩者普選。目前香港立法委員之選舉制度仍只屬於部分民選,另一部分則為工商界代表。然而其令人詬病之原因,在於隸屬於工商界代表之立法委員,除未有民選之正當性,更甚者其立場取向明確表現出傾中態度,促使許多香港相關議案主導權力位於中共手上,而非香港人民。

 

而此次事件的爆發,展現出香港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達到最高點,也正是如此,轉向認為如果要防範類似於修改逃犯條例等強行法案發生,勢必將茅頭對準於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以利將問題從根本解決,避免未來重蹈覆轍。然而其香港人民所追求之價值為僅是一人一票,選出香港的未來,以達原先對於一國兩制之詮釋目標。

 

已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於此,目前的香港位處於極度矛盾之渾沌狀態下,涂爾幹所說之「社會整合(social integration)」已然整合程度極度低靡,促使整體社會無法有其明確之社會共識。在獨裁政權與民主政權共存於一國的情況下,必然發生如香港反送中事件般,整體社會無論是在政府與人民之間,抑或是群眾與群眾之間產生對立與分裂,最後國家產生價值上之離異,以至於兩敗俱傷之局勢成為結局。

 

對於筆者來說,香港反送中已然造成不可回復之傷害,無論是對於人民來說,抑或者針對於國家,都是無法拭去的傷痕,且傷痕的留下,必然添加上各類型的社會問題,從歷經三個月後的香港現況觀之,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產生,甚至爆發有女性抗爭者遭遇警察之性侵事件,造成層出不窮的悲劇。

 

原先聚焦的反送中條例價值已然被香港政府三個月的拖延戰術給惡化,造成如同癌細胞病變轉移般,轉移至其他身體器官當中,也就是造成更多香港內部問題受到攻擊,整體香港運作已然成為癌末的病患般,彼此細胞間無法辨別好壞,盲目攻擊,最後處於奄奄一息之瀕死狀態。

 

※作者目前就讀東吳大學社會系雙主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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