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湯森路透)
從一場殺人案最終竟演變成集聚數百萬港人走上街頭,要求中共政權與香港政府停止踐踏民主、自由、承諾與生命的有史以來最大型「公民運動」。即使是對情治間諜與「紅色滲透」遍布全球的中共來說,恐怕都根本未曾預料過事情會爆發至此過;更因為從一開始就缺乏著真正的民意基礎與制衡機制,也導致北京與港府此時此刻都是「騎虎難下」。
儘管,我們仍不敢說上百萬勇敢的香港人,以及全世界那些共同支持他們的人們,已經取得了這場「反送中運動」裡某種程度的「勝利」,且包括港人真正追求的「五大訴求」更是還有漫漫長路;但至少能肯定,在這場單純以人民意志和公理正義,共同對抗龐大的國家機器與極權政體的戰鬥中,邪惡的一方已在節節敗退,而就像所有的英雄故事一樣,為求收場或撤退,窮途末路的反派自然是什麼樣的最終招數都會奮力使出,以求生存。
中共與港府近日聯手操作下的「陳同佳案」便是一例,對待一年多前發生的這件「港人在臺殺害港人」案,港府表現的簡直前後矛盾至極:原本是一個可以透過臺港好好洽談「司法互助」的契機,或至少能經由臺港間「政府對政府」之間的協商來先以個案解決的單純事件,但港府不想要「簡單」,他們非要趁機強行推出「逃犯條例」修訂;明眼人都看出,「陳同佳」只是個藉口,北京和港府真正要的,是從此以後可以把那些「北京看不順眼的人」,都能直接從香港送去中國。
當百萬港人與幾乎大半個國際社會裡的民主國家都站出來,更是經歷了超過百日的揮汗與流血後,「逃犯條例」終於不甘不願地死了,但「五大訴求」的公民運動仍炙熱未歇,中共與港府所遭受的重挫更前所未有。而根本已淪為中共棋子的陳同佳,則在因「洗錢罪」等被關押而要獲釋的前幾天,由港府與具中國政協身分的牧師放出消息,說要讓他「自己去臺灣自首」;中共官方政治操作的痕跡明顯到不能再明顯:想要把這「燙手山芋」扔回臺灣,最好能順便給國民黨一些題材可以發揮。
而果不其然,國民黨陣營立刻「無縫接軌」地操作了一波,先是「國瑜檢槍」,接著「英九掉淚」;可惜,在後續的一陣港府不斷龜縮、拒絕官方合作、甚至是正式撤回「逃犯條例」等的「林鄭脫逃」後,國民黨不只槍沒撿到,能被坐實根本就是「中共同路人」的標籤,到又是自己給自己貼上了不少。
如果陳同佳真的是「自願」,那又何必麻煩又是特首本人、又是官方牧師的「代為發言」?且對待一個負有謀殺重嫌的疑犯,又怎麼可以用這種「放他自己去搭機」的荒謬方式「跨境」自首?人是不會逃走嗎?其他乘客有願意嗎?還是這又是什麼新發明的「自首自由行」機制嗎?
而既然港府的「道德勸說」或「宗教感化」力量如此之強大,當初又何必要推動什麼「逃犯條例」呢?最最最可怕的是:如果搞了半天、歷經了百日以上的紛爭與流血後,最終換來的居然是這種形同兒戲般的「被自願跨境自首」結果,那下次,又再度被港府用這種完全迴避法治精神與司法互助的「巧門」,能隨心所欲「被自願」送去某國接受審判的,又會是誰呢?而到那時,港府難道不會義正詞嚴地拿當初的「陳同佳案」當作沾沾自喜的「前例」:你看,當初送臺灣都沒問題,現在你們是在吵什麼?
極權政府總是千方百計在尋覓著能箝制或消滅「自由民主」與「人民權益」的機會,而那一開始往往都是由「單一事件的契機」或「便宜行事的先例」所引發的,你我若一開始不覺,很容易就此讓大家都掉入萬劫不復的深淵裡。當初的「逃犯條例」是如此,好險,勇敢的香港人一起把它擋下來了;而現在中共操作的「陳同佳『自首自由行』」也是如此,好在,蔡總統及包括陸委會、內政部與法務部等在內的一整個國安團隊即時研判,立刻也破了中共與港府的圖謀和幾近最後的一搏。
這場戰火已然從香港蔓延到臺灣,更到了世界上許多角落的「民主對抗極權」戰役,還會有更多後續。而臺灣人能做的許多事情之一,就是看清那趕不及在「林鄭脫逃」前收起的「國瑜檢槍」與「英九眼淚」,以及他們的背後究竟充滿著多少不顧臺灣主權與安全的私心,以及與中共密切唱和的同調。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