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美村路地下道連儂牆遭一名胡姓陸客毀損,台中地檢署暫時限制胡男出境,初步決定給予緩起訴,但胡必須每日到地檢署報到,並罰款3萬。(取自陳致豪臉書)
台中市美村路地下道連儂牆遭一名胡姓陸客毀損,遭行經的市民發現後通報警方到場逮捕,台中地檢署偵訊後暫時限制胡男出境,初步決定給予緩起訴,但胡男必須每日到地檢署報到,罰款3萬,捐給公益團體,離境前必須接受法治教育。
台中市公民團體為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8月間在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美村路地下道,發起連儂牆活動,台中一位陸籍男子看到地下道旁邊的連儂牆,便臨時起意撕毀上面貼的海報跟字條,路過的一對熱心男女見狀後報警,還遭胡男嗆聲是妨礙他的自由,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後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
男子被警方依毀損罪移送法辦,胡男供稱,他只是路過臨時起意才會撕毀,並無特別目的,經檢察官訊問後,檢察官依台灣之前兩起案例處理,限制涉案人出境,每日到地檢署報到,罰款3萬,捐給公益團體,離境前必須接受法治教育等等,是否驅逐出境將等法院裁決。
發起台中市連儂牆的成員陳致豪在臉書發文指出,「我們的原則很簡單,就是破壞文宣事小,傷害台灣的民主事大。連儂牆撕一貼百,關心香港反送中抗爭的台中市民自然會接力貼上,但用暴力的方式傷害言論自由,無視台灣是法治國家,這樣的行為不能姑息」。
陳致豪表示,希望此例之後不要再有人以身試法,不管是政治意見不同的台灣人,或是不曉得哪根筋不對,甚至是別有企圖的中國人,只要破壞連儂牆,壓迫市民的言論表達,我方絕對不會和解,唯一的處理原則就是提告,交由司法處理。
陳致豪說,「台灣是法治國家,不容中國人挑釁,這是大是大非,也是我們和中國很不一樣的地方,我們絕對會如此堅持。」(入秋首波鋒面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