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對於台中市府公告的罰款表示質疑,指出市府的舉動是為罰而罰,將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取自艾蜜莉臉書)
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排放口「硼」濃度多次超標,台中市政府28日宣布開罰6000萬罰鍰,為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罰款紀錄。台電表示,部分機組台電並未收到檢驗結果,不理解為何市府不依法給台電提出陳述意見書的機會,並對市府為罰而罰的舉動感到無奈。
市府28日舉行記者會公告,將各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3處排放口最高罰則2000萬元,總計開出6000萬元罰單,並限期在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在12月底改善完成。
台電回應,會虛心檢討,但部分檢驗超標機組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且未依法給台電提出陳述意見書的機會,中市府即逕行宣布裁罰4000萬元,台電感到不解,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但對於5至8號機的裁罰2000萬元,台電予以尊重。
2019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台電指出,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並依據市府專家意見進行改善,市府卻在新廢水處理場興建期間,一再抽檢以確保持續獲取放流水「超標」結果,讓人懷疑台中市府的動作只是為了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台電深感無奈。
「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12月可開始試運轉」,台電指出,新放流水標準106年公布前,已著手規劃因應,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待12月試運轉後,放流水即可達標。
台鐵表明,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懇請市府協助盡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台中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台電亦能早日完成新廢水處理場,讓台中電廠放流水能符合法規要求。(陳水扁批蘇貞昌:不是美麗島律師該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