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美採購66架F-16V戰機,是近年美國規模最大的對台軍售案,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 ,並編列上限2500億元特別預算。(Lockheed Martin官網)
因應美方軍售F-16V戰機,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以及相關附帶決議。條文規定,內容規定經費上限為2500億,附帶決議則要求,國防部應將本次採訪之F-16V戰機相關零組件,在我國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交機後也要在國內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
然而,根據期程,我方將在2023年至2026年獲得66架F16V戰機。
因應美方軍售F-16V戰機,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以及相關附帶決議。條文規定,內容規定經費上限為2500億,附帶決議則要求,國防部應將本次採訪之F-16V戰機相關零組件,在我國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交機後也要在國內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共6條條文,條文重要內容包含本條例經費上限為2500億,若因匯率波動造成超過上限,則以總預算方式編列。
此外,《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也通過4項附帶決議,包含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國防部應該就此特別預算的財源籌措、採購進度等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親民黨團提案,政府對外採購戰機時,要求國外承商應對我國進行投資、技術移轉、研發訓練等合作,國防部與經濟部也應共同推動並整合國防科技工業與民間產業資源,以滿足後勤維保、落實國防自主的目標;國民黨團提案,國防部應將本次採訪之F-16V戰機相關零組件,在我國生產並移轉關鍵技術,交機後也要在國內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麥德姆這兩天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