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一名台籍嫌犯日前在香港搶劫後返台,因台港無司法互助機制,港警目前陷入無法起訴的司法困境;圖為香港特首辦公室。(李景濤攝)
港媒報導,一名台籍嫌犯日前在香港搶劫後返台,因台港無司法互助機制,港警目前陷入無法追捕、起訴的司法困境;刑事局5日回應,未接獲港方訊息,但台灣的法律對境外涉嫌觸犯本刑3年以上行為仍有追訴權。
據香港《南華早報》報導,一名台籍嫌犯10月6日持空氣槍,搶劫一間位於尖沙咀麼地道的鐘錶行,並得手兩只價值港幣99萬元(約新台幣384萬元)的手錶,嫌犯在香港搶劫鐘錶行後當晚即飛回台灣。
報導稱,雖然香港政府正努力與台灣確認嫌犯身分,但由於台港兩地目前沒有司法互助機制,除非嫌犯回到香港,否則無法追訴。而且在現行制度下,這名嫌犯在台灣是自由人,港府無法要求台灣政府將他逮捕並送回香港受審;而港府也不會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移交給台灣。
對此,刑事局5日表示,並未接獲香港警方通報或任何希望協助等相關訊息,此案無法與陳同佳案相提並論。
刑事局說,台灣的法律對境外涉嫌觸犯本刑3年以上的行為,仍有追訴權,若台嫌在境外持槍搶奪,檢警將依法追訴偵辦,但目前尚未接到港警通報或請求協查,故無法證實或得知台嫌身分以展開偵辦。(【爭取東奧門票】12強棒球錦標賽1830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