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發布報告指出,中國干預英國各大學的學術自由。(湯森路透)
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4日發布的報告指出,對於中國干預英國各大學發現「令人震驚的證據」,甚至有部分試圖限制學術自由的舉動,而且中國駐倫敦大使館似乎也涉入其中。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該報告提到包括中國資助的非營利組織孔子學院、全英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皆干預英國校園,對學術自由造成影響,並呼籲政府採取措施給予校方應對策略與建議。
外交事務委員會發布的報告寫道,「有清楚的證據顯示,專制政權正在試圖改變英國各大學的研究議程或課程,以及限制研究員大學校園的活動。(英國)在保護學術自由免於財政、政治和外交壓力方面,所做的努力尚不足夠」。
外交事務委員會指出,中國資助的非營利組織孔子學院(Confucius Institutes)在一場學術會議中沒收了提及台灣的相關文件,還以全英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作為干預政治和異議人士在英國學習期間的證據。如維吾爾穆斯林(Ayeshagul Nur Ibrahim)便因此遭受監視,她在中國的家人也受到騷擾。
China has tried to curb criticism of its government in British universities by pressurizing them to limit academic freedom, the Times reports https://t.co/BwVI50TRYH
— Bloomberg (@business) 2019年11月6日
此外,外交事務委員會也提到,部分學術組織如代表20所現代大學的Million Plus也對英國的學術自由造成影響。
對此,Million Plus主席韋明浩(Bill Rammell)向外交事務委員會表示,他「沒聽見任何一點證據」足以主張該機構對英國各大學存在外交影響。
外交事務委員會說,政府著重的是保護各大學在合作的研究計畫中,免受智慧財產權的竊取與風險,但是「這還不足以保護其他方面的學術自由,如財政、政治或外交壓力」。
外交部向委員會提供的資訊表明,不僅政府缺乏對大學提供建議,官員也未與白廳(Whitehall)或他國外交部門如澳洲和美國合作處理此議題。
While Israel and its lobby actively silence and censor academic freedom across the “West” there is no attention or action. But say “Russian interference” or “Chinese meddling” and the press are all over it https://t.co/fvvB2rKjOy
— Ali Abunimah (@AliAbunimah) 2019年11月5日
該報告也指出,英國2019年《國際教育策略白皮書》(International Education Strategy white paper)的內容有超過20次提到,中國將教育專業知識帶入中國市場,卻未提及有關中國的安全或干預問題。
委員會總結道,「為大學的學生或貿易協議所發生的爭議,不應超過為英國和整個世界帶來自由與繁榮的國際標準。政府應該向各大學提供策略建議,而非使用主要的制裁措施像是『馬格尼茨基權力』』以遏止(中國)干預人權。」
該報告提到,英國政府可以藉由2018年通過的《制裁與反洗錢法案》(Sanctions and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阻止中國的干預行為。
然而,英國政府先前就曾告訴委員會,他們在英國脫歐之前無法藉由《制裁與反洗錢法案》中的「馬格尼茨基修正案」(Magnitsky amendment)。
Can't (well, can) believe I had to direct this at six different schools in four different countries ystrdy. Unis stand up against racism, sexism--why not #China govt threats to #academicfreedom? The stakes aren't low. https://t.co/WP979TZhtl
— Sophie Richardson (@SophieHRW) 2019年10月30日
6月,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承認這種解釋在法律上不正確,並且能在英國仍是歐盟成員國的情況下,獨立於歐盟使用這些權力。
《衛報》提到,如今《制裁與反洗錢法案》還必須經過外交及聯邦事務委員會制定必要的行政立法性文件(statutory instrument),才能引用該法行使權力。
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圖根達特(Tom Tugendhat)也要求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解釋沒能針對香港和新疆被壓制的事件而實施制裁的原因。
對於香港問題,外交事務委員會已經呼籲政府,應該針對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的英國法官對英國聲譽的損害進行評估。此外,委員會也警告,英國似乎具有一些人民支持和參與破壞國家法律制度的風險。
Evidence about the extent of Chinese influence on UK campuses is “alarming” and MPs accused the government of failing to help universities to navigate this complex problem, calling its guidance “non-existent” https://t.co/e6bLlPb7u3
— The Times (@thetimes) 2019年11月5日
此外,外交事務委員會的報告也提到,為了給予抗議者援助,英國政府授予持有海外英國國民護照的香港公民居留權。
根達特說,英國得之不易的自由正在面臨威脅。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已經在3個政策層面發現不足之處:專制政權影響學術自由、針對專制國家及其支持者所使用的制裁,以及英國與其他民主國家在應對專制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