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纏訟6年,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之子宣昶有,與自由作家妻子王敏8日斷了14年夫妻情。(取自東森財經新聞youtube)
離婚官司纏訟6年,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之子宣昶有,與自由作家妻子王敏8日斷了14年夫妻情。事實上,兩人早已分居多年,宣昶有控訴妻子長期懷疑他外遇,更誣指他家暴,王敏則指宣昶有曾嫖妓、吸毒等,最後對簿公堂訴請離婚;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經最高法院審理,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准離婚;2名子女親權行使判王敏,而宣昶有需按月給付子女各2萬元扶養費。
昔日佳偶不歡而散,宣昶近期投入生物科技,創辦宣捷生技公司,發展幹細胞技術,王敏則是長豐公司董事長千金;兩人在2005年7月31日結婚, 2013年夫妻爭執是否要搬回寶山鄉居住,王敏就攜子回娘家,宣昶有和家人多次到娘家要求返家均遭拒絕,雙方分居至今。
宣昶有主張,妻子經常懷疑他外遇,讓他痛苦不堪,甚至誣指他家暴,還聲請保護令,也多次向媒體指控他吸毒、嫖妓,更以他違反保護令為由,報案36次,發出23封檢舉函;王敏則抗辯,丈夫不僅家暴,還在美國嫖妓、吸毒、酒駕,另拿出宣昶有2009年寫的悔過書,證明丈夫承認偷腥。
二審指出,彼此對婚姻失和都有責任,加上分居已久且因婚變引發兩家族失和;不過,雙方家庭支持系統均健全穩定,由王敏擔任小孩主要照顧者至今,彼此互動良好,若貿然變動恐對小孩產生負面影響。
法官認為,子女應由兩人共同行使、負擔親權,並由王敏負起主要照顧的責任,宣昶有每月應給付小孩扶養費各2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蔡英文請韓國瑜講清楚個資外洩細節)